双学位管理办法.docx
《双学位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双学位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大学辅修、辅修/双学位管理办法为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培养复合型人才,决定在本科层次建立以学分制为基础的辅修、辅修/双学位的修业制度。为了促进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教学的规范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条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对象和条件1 .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具有本校本科学籍的一年级以上在读学生,学生能较好地完成主修专业的学习任务,学有余力,并具有辅修专业学习的基本素养。部分辅修/双学位专业招收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籍的一年级以上外校学生。招收部分校外已经获得学士学位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其素质条件要求与本校校内学生相同。招收外校学生的专业由学校确定后,在招生简章中公
2、布。2 .所有申请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本科在读学生在申请前的主修专业的各门课程均须及格(重考重修及格课程视为及格)。学校将对报名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部分专业要进行专业素养的测试,在此基础上确定是否允许进入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学习。第二条报名办法及程序具体参见每年招生简章中工作安排。第三条教学管理1 .修读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生须修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完成相应的实验、实习等教学活动并应取得相应学分。2 .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不及格者可参加补考,补考及格后记入学分。3 .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学籍由教务处管理。4 .参加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的我校本科生可以免修公共选修课
3、。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必须相关病假或事假证明办理缓考手续。未办理缓考手续视为无故缺考,课程成绩记为O分,补考通过后成绩记为60分。第四条学籍管理1 .辅修/双学位专业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费缴纳、注册及领取听课证等开学准备工作,如无正当理由不能按期上课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凡弄虚作假、伪造材料获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学习资格。2 .辅修专业学制一年,辅修/双学位专业学制两年。在读本科生需在本科专业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辅修、辅修/双学位专业学习(部分不对校外招生的专业需于在校期间完成学习);入学时为本科已毕业的学生辅修、辅修/双学位最长年限为4年。3 .如有因出国交换等事宜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双学位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1wenmi.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