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附件1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行为,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患者不同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印发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医保发(2021)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需医疗服务是指公立医疗机构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的前提下,在服务设施、诊疗环境、服务时间、医护队伍、就医体验等方面提供的优质、便利、满足患者多层次需求、由患者自愿选择的医疗服务。第三条本
2、办法适用于广东省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核算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的备案管理、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第四条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实施清单式管理。各地医疗保障部门指导、监督辖区公立医疗机构在省规定的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以下简称“特需服务项目”)范围内,制定并按附件的格式公开本医疗机构特需服务项目清单。第五条特需医疗服务应体现对基本医疗服务的反哺作用,落实我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有关要求,主要用于相关人员绩效,体现基本医疗服务医护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第二章特需服务项目第六条特需服务项目在我省现行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内选择形成,应涵盖并可拓展项目的
3、服务内容。(一)列入特需服务的项目应符合以下特征之一:1 .一般医疗服务项目;2 .属于临床重点专科的项目;3 .主要功能为非疾病治疗的项目;4 .项目现行价格构成中技术劳务占比未达60%的项目;5 .属于现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中使用新的诊疗方式、使用新设备新耗材的项目。(二)属于以下范围的不列入特需服务:1.属于院前急救、急诊、重症监护情形的;2 .医学影像、超声检查、检验类项目;3 .国家和省规定不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第七条严格控制特需服务规模。特需医疗服务要在保证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供给规模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开展,不得挤占基本医疗服务资源。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项目(含特需服务项目和试行期内新增项
4、目,下同)的合计数量和合计费用所占比例不超过本医疗机构(不含跨地级市的非独立法人资格的分院或院区)上年度符合可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总数量和医疗收入(不含药品、医用耗材,下同)的10%。个性化需求较为集中的口腔、眼科、整形、妇产等专科医院以及广东省内与港澳(台)共建医院可开展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总数量和医疗收入超过10%的,各地可把握节奏,原则上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年逐步落实相关控制要求。医疗机构在上年度基本医疗服务量减少的情况下,本年度不增加特需服务项目和规模。第八条特需医疗服务原则上应在划定的独立区域开展,实行独立管理,患者在特需门诊或特需病房就诊的,医疗机构方能为其开展其他特需服务。(一)
5、特需门诊应具备独立的诊区。有独立的诊室、候诊室,配备空调设备及茶水供应等,不能与基本医疗服务区域混用,并有明显标识加以区别,有专人为患者提供从检查、诊疗、缴费、取药等全程导医服务。诊区内的诊疗环境整洁、舒适,设专用导诊服务台,辅助服务设施应满足个性化要求。出诊医生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除夜诊和节假日外,副高级以上职称医生个人(院士、退休返聘的特邀专家除外)每月法定工作日内在特需门诊出诊单元数(每半天为一次)与非特需门诊出诊单元数比例不超过1:2O(二)特需病房应具备相对独立区域。按照单人间或套间配置,除具备基本医疗设备条件外,还应设立独立的卫生洗浴设施,配备空调、衣橱、沙发等相关生活服务设备。
6、特需病房床位数占本医疗机构核定床位数的比例不得超过10%;实际开放床位未达到核定数的,特需病房配备的床位数不得超过实际床位的10%o特需病房的住院医疗组长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主管医生应经患者同意或由患者自由选定,患者检查和治疗均有专门医护人员陪护。第三章特需服务价格第九条特需服务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公立医疗机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按照价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自主制定价格,与医院等级、专业地位、功能定位相匹配,与现行基本医疗服务价格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确保服务高效、优质、质价相符。第十条特需服务项目实行打包收费。相同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可制定不同收费标准,不再实行除外收费,不得另外收取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省 公立 医疗机构 特需 医疗 服务项目 价格管理 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