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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的参评基本条件、评价原则、工作机构、评价程序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开展的特色食品品牌评价工作。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 1广西特色食品Guangxispecialfood在原辅材料、生产工艺、感官、文化底蕴等方面具有鲜明广西地域特点或民族特色风味的食品。4参评基本条件3.1 依法在XX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非法人但具有完整经营(服务)体系的企业或组织,且从事合法经营3年以上。3.2 生产、加工、销售的产品应以广西特色食品为
2、主。4. 3商标注册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4.1 顾客满意度高,注重社会效益和社会责任,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高,诚信度高,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4.2 近3年营业收入、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行政区域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4.3 近3年内在国家或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记录,未发生较大社会影响的产品质量问题,未发生重大质量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4.4 符合国家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节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依法经营并且无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或失信行为等。5评价原则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一科学性:评价工作选择或确定的评价依据、方式、程序科学合理;一一公正性:评价过程
3、公开、公正、公平;一客观性:评价数据、信息应真实有效,客观反映品牌绩效;一导向性:以持续提升品牌价值为导向,引导品牌建设和发展,突出地域特色、品牌内涵;合法性:品牌评价全过程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工作机构应由食品生产、流通相关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机构,统筹管理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一一组织开展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的申报工作;一研究制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方案和评审机制;负责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申请资料的受理和资格初审等;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进行评审;公示和公布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结果;对评价结果及使用进行监督管理。7评价程序7.1 发布通知广西特
4、色食品品牌评价机构发布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选的通知。申报通知应包含参评条件、申报时间、申报材料及要求等。7.2 组织申报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或组织,在自愿基础上,按照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选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7.3 资格审查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基本条件XX:审核申报企业或组织是否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形式审查:审核申报材料是否规范、完整、正确。7.4 专业评审7.4.1 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机构根据评价工作需要,组织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专家组成专业评审组或者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专业评审。7.4.2 专业评审组或第三方机构依据评价指标(见
5、表1)开展评审,评审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了解申请材料及自评报告、识别关键要素、分析评估申报企业或组织对评价标准每一条款的回应、对申报企业或组织评价评分、起草评价结论。表1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指标序号评价要素(分值)评价内容分值1产品质量(50)产品质量稳定与质量安全10产品性能价格比与价格优势10产品满意度与投诉率10标准/认证/资质/专利/发明与行业许可证10企业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水平/实力102品牌影响力(25)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中华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广西名牌产品、广西老字号等10表1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指标(续)序号评价要素评价内容分值2品牌影响力(25)获重要媒体/报纸/杂
6、志/行业期刊宣传报道5互联网上的知名度/信任度/美誉度/关注程度5企业荣誉/奖励/评测机构评比与排行榜53经济效益(15)企业规模/总资产5企业年纳税额5企业销售额/净利润效益54发展潜力(10)产品研发投入、企业创新投入、新产品新增产值率5科技成果转化、科学技术奖励5总分1007.5公示7.5.1 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机构依据评审结论提出初选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期限为15天。7.5.2 公示期有异议的,由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机构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异议进行核实处理;无异议或异议经调查核实不成立的,期满后通过公示。7.6公告通过公示的初选名单,由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
7、机构认定为“广西特色食品品牌”,向社会公布,颁发证书等证明材料。8监督管理8.1 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有效期满后,可重新申报。8.2 获广西特色食品品牌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出现企业名称变更时,应及时向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机构备案,出现产品标准、生产工艺、重要设备发生重大变更以及建立分厂等变更事项的,应及时向广西特色食品品牌评价机构报告并接受审查。8.3 获得广西特色食品品牌的企业,在有效期内应履行以下义务:保持产品质量的稳定;一采取各种形式积极宣传广西特色食品品牌,向社会展示和推广质量管理经验和成果。8.4 对已经获得广西特色食品品牌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撤销其广西特色食品品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获取广西特色食品品牌的;不按照认定的标准组织生产,降低产品质量的;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和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一出口产品因质量问题被通报、退运、销毁或索赔;一发生较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