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一、事故隐患定义和分类(一)事故隐患的定义可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二)事故隐患的分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和省煤矿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监察办法等系列文件,结合我矿实际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事故隐患的分类。事故隐患根据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缺陷,可能导致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危及大部分人的生命安全,具体认定、排查、治理及报告见*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督管理办法。一般事故隐患(
2、下文所指均为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及时整改,造不成严重后果的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按安全隐患的涉及范围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自身解决不了,须由公司解决的安全隐患;B级:难度较大,区队解决不了,须矿解决的安全隐患;C级:由区队、各职能单位必须解决的安全隐患。按安全隐患的种类分为:顶板、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水害、安全防护及其它。二、事故隐患的整改责任划分(一)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小组组长:矿长副组长:党委书记、驻矿安监处处长成员:矿副总以上领导、驻矿安监处安监科科长、生产办主管、总工办主管、机电办主管、通防办主管、运输区区长、支护区区长、保卫科科长(二)安全隐
3、患排查和整治小组职责1 .矿实行安全隐患排查总工程师负责制和隐患整改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凡隐患排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 .类隐患排查与整治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各分管副总为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具体责任人;3 .隐患整改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制。矿长对隐患排查工作全面负责,负责把安全整治责任落实到分管矿领导。分管矿领导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随时组织职能单位研究问题,采取得力措施,落实整改事故隐患;4 .各职能单位针对矿现场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在业务范围内积极组织职工进行安全隐患整改,做到在规定的限期内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
4、实、责任人落实;5 .公司安监局负责对A级安全隐患进行监控,并指定专人跟踪监督落实;驻矿安监处负责对B级、C级安全隐患进行监控,并指定专人跟踪监督落实;小班检查发现现场可立即解决的隐患,由跟班安监员现场监督落实解决;安监局负责对A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驻矿安监处负责对B级、C级隐患整改验收,“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三、隐患的排查、治理和报告(一)隐患的排查1 .矿按照深化安全整治及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标准的要求,开展年度隐患排查,报公司安监局;同时及时开展月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于每月25日前报公司安监局;各单位对各类安全隐患按分级管理的要求,按“五落实”的原则落实整改,矿每月向公司安监局报送隐
5、患整改进展情况。2 .对于A级和B级隐患,职能单位要提前排查,并按A、B级隐患的有关规定于每月20日上报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待签字后于每月25日前报驻矿安监处。对上月已排查但未处理的安全隐患应书面说明原因,驻矿安监处汇总后报总工程师批准后上报公司安监局。3 .对于C级隐患,职能单位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隐患排查,并监察落实相关生产单位整改。(二)隐患的治理A级安全生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方案。治理方案应当包括: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6 .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A级隐患,必须由
6、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经矿长同意,并报公司安监局批复后执行。B级隐患,必须由矿分管副总负责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并报分管矿领导后审核后执行。C级隐患,由职能科室督促生产单位整改。各级单位应及时将隐患整改结果报驻矿安监处,驻矿安监处要认真组织跟踪复查整改情况,对于整改不认真,处理不彻底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三)隐患的报告A级隐患报告。A级隐患,矿必须
7、立即以文件形式向公司报告,并抄报安监局备案。A级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1、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3、隐患的治理方案。B级隐患报告。B级隐患,矿月底以便文形式向公司报告。(四)事故隐患销案A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结束后,由矿长组织自检,自检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以书面形式提出验收申请。凡属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通知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及时申请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验收;其它A级隐患由驻矿安监处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对事故隐患进行销案。B、C级隐患治理结束后,由分管矿长组织自检,自检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在月底与下月隐患排查一并报驻矿安监处。(五)隐患档
8、案管理1 .驻矿安监处按隐患类别、级别落实督察责任人,A级、B级隐患每月督查一次,C级隐患及时督查,督查人对督查情况负责并签字。2 .各类隐患由安监处建立台帐,详细记录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和督查人的督查情况。3 .隐患整改完后,由各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安监局或驻矿安监处组织验收,并建立档案。4 .安监人员入井检查在现场发现安全隐患,不能在当班解决的,必须对隐患进行分级,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根据隐患级别由安监局或驻矿安监处指定专人负责跟踪落实。5 .A级和B级安全隐患在没有整改前,必须编制事故防范措施,驻矿安监处监督措施的编制和贯彻落实。6 .隐患没有按期整改,督查人要及时汇报,追查原因,提出处理意
9、见,并督促有关单位重新制定整改方案。四、奖罚办法对未及时发现隐患或发现隐患后未及时处理而造成事故的,则按照事故的有关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罚。(一)经驻矿安监处核准、备案的A级、B级隐患治理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实施完成的(未提出延期整改申请的),每项给予责任单位罚款IoOOo元,逾期每天加罚100o元;给予整改责任人罚款IoOO元,逾期每天加罚100元;对逾期仍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经停产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给予行政一把手撤职处分。(二)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又隐瞒不报的单位,由驻矿安监处给予警告,并责令其上报,并处4000元以上100Oo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头整顿。(三)督查人对安全隐患督查不到位而延期整改的,一次扣500元,因督查不到位而发生事故,轻伤或三级非伤亡事故一次扣督查人IooO元,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一次扣督查人2000元,死亡事故一次扣督查人100OO元,并按事故责任划分给予行政处理。(四)对安全隐患整改验收不负责的,视情况一次扣500元至IOoO元,验收后发生事故,对责任人加倍处罚。五、其他规定本制度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和监督管理办法一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