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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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为提高对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扑灭能力,保障畜牧业 持续、健康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经镇 政府研究,特制定本预案。第一条 编制目的。及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生猪 养殖业健康发展。第二条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 案、XX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XX县突发重大 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XX省非洲猪瘟疫情应急预案等, 制定本预案。第三条 工作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统 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切实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制,联防联 控,形成防控合力。坚持预防为主,贯彻“加强领导、
2、密切配 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防控方针。 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及早发现,快速反应,严格 处理,减少损失。第四条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突发重大动物疫 病的应急处置工作。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应急指挥机构。镇政府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指挥部,指挥长由镇长担任,负责对全镇重大动物疫病应急 处置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本预案。 指挥部成员为畜牧、农业、食药办、财政、公安、安办、 交通、宣传、林业、屠宰场负责人、卫计委、等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决策有关重大事项,解决防控经费,制定防控实施方 案,健全应急机制,并监督各村(居)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指挥部下
3、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畜牧兽医站负责 人)担任,按照指挥部决策,负责收集、分析疫情及发展态 势,及时提出启动或停止本预案的建议。各村(居)负责指 挥和实施本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工作。第六条 职责分工。农业服务中心(畜牧站)要牵头组 织协调乡镇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抓早抓小、从严控制、联 防联控的原则,依法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和扑灭 工作。(I)调集畜牧技术骨干和村级防疫人员开展重大动物 疫病防控工作。(2)做好疫情监测、预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收集 整理、分析信息资料,迅速对疫情作出全面评估,上报并通 报相关部门。(3)对疫病作出初步诊断,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有 关防控建议,
4、并参与组织实施。(4)监督、指导对疫点、疫区内生猪的扑杀、生猪及 其产品的无害化处理;监督、指导疫点、疫区内污染物和场 所等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理工作。(5)对疫区、受威胁区内的生猪及其产品生产、贮藏、 运输、销售等活动进行检疫和监督管理。(6)建立紧急防疫物资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相关应 急处置物资。(7)培训防疫队伍,组织成立疫情处理应急分队。(8)配合文广站组织对疫点、疫区及周围群众的正面 引导和宣传工作。(9)林业部门 要强化野外巡护,发现野(无人认领) 猪异常死亡的,要采取措施并进行无害化处理,对疑似病例 要按规定采样送检。(10)食药、工商监督管理部门 要严厉打击违法经营 畜禽产品的行
5、为,加强流通环节生猪及猪肉产品的监管,严 防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进入餐桌。(11)派出所 要做好疫区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管理等 工作,配合畜牧部门做好疫情处置;依法加强有关案件侦办、, 对恶意传播非重大动物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厉打 击。(12)交管部门要加强生猪运输工具的监督、检查和 登记,强化信息交流互通。(13)卫计委部门要加强人畜共患病知识宣传、解释 和诊治,切实做好疫病防控工作。(14)财政部门要根据疫情发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做好 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15)食品公司 要密切关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情况, 做好防控及应急期间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秩序。(16)文广部门要密切
6、关注与重大动物疫病有关的舆 情动态,科学引导舆论,防止恶意炒作。第七条应急领导小组。指挥部下设应急领导小组,组 长由指挥长兼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重大动物 疫病的应急处置工作。第八条应急技术小组。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建重大动 物疫病应急技术小组,组长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主要职责:(1)制定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实施方案。(2)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建议启动应急预案或相应的 应急响应。(3)对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进行技术指导、培训。(4)对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反应的终止、后期评估提出 建议。(5)承担重大动物疫病应急指挥部和日常管理机构交 办的其他工作。第九条应急预备队。镇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组建应急预 备
7、队,队员由指挥部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在指挥部的领 导下承担重大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工作。第三章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与报告第十条监测。建立健全镇、村两级监测体系,行政村 负责疫情监测,畜牧部门统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汇总 工作。第十一条 预警。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 根据各村民委员会提供的疫情监测信息,按照疫情发生的范 围、危害程度和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作出预警。第十二条 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发现不明原因生 猪死亡、野(无人认领)猪异常死亡等情况,应当立即向镇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报告,或直接向县动物疫 病防控中心报告。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接到 报告后
8、,应当立即派2名以上业务人员赶赴现场调查,并向 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报告,县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接到报告后, 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初步怀疑重大动物疫病的,应立即 将情况上报市农业局,并同时报县人民政府。对各地群众举报和各种渠道反映的疫情信息,要指派专 人第一时间进行核查,确保不漏掉任何情况。笫十三条确认。畜牧兽医部门接到可疑疫情报告后, 按照国家动物疫情报告要求,逐级上报至农业农村部兽医局。 县级以上畜牧兽医机构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 采集样品,送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确诊。第四章重大动物疫情响应和终止第十四条应急响应的原则。发生重大动物疫病时,根 据XX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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