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会计核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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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会计核算财会2006 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的确认、 计量和相关信息的列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约定保险权 利义务关系,并承担源于被保险人保险风险的协议。保险 合同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费,对约 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 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 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合同。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保险人签发的原保险合同产生的损余物资等 资产的
2、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二)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承担保险风险以外的 其他风险的合同,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 报。(三)保险人签发、持有的再保险合同,适用企 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第二章原保险合同的确定第四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是否属于原保 险合同,应当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条款判断保险 人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发生保险事故可能导致保险人承担 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保险人承担了保险风险。保险 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第五条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保险人既承 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
3、,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 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并 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可以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 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定为原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 不确定为原保险合同。(二)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 或者虽能够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应当将整个合同确定 为原保险合同。第六条保险人应当根据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是 否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将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原保险合同 和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应 当确定为寿险原保险合同;在原保险合同延长期内不承担赔 付保险金责任的,应当确定为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延长期,
4、是指投保人自上一期保费到期 日未交纳保费,保险人仍承担赔付保险金责任的期间。第三章原保险合同收入第七条保费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 认:(-)原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二)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三)与原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八条保险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计算确定保费收入金额:(-)对于非寿险原保险合同,应当根据原保险合 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二)对于寿险原保险合同,分期收取保费的,应 当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应当根 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第九条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原 保险合同约定计算确定应退还投保人的
5、金额,作为退保费, 计入当期损益。第四章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第十条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 险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 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人寿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 长期健康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第十一条保险人应当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的当 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 为当期保费收入的调整,并确认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负债。保险人应
6、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 算确定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金额与已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 备金余额的差额,调整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余额。第十二条保险人应当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的当 期,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并确 认未决赔款准备金负债。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 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 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 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保险人提出索赔、尚未结案的赔案 提取的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 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 备金。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
7、保险事故已 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 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第十三条保险人应当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 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 险责任准备金,并确认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 备金负债。第十四条保险人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未决 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进行 充足性测试。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 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应当按照 其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保险人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 的相关准备金金额小于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 余额的,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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