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的编制.docx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的编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的编制.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会计实务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的编制财会2006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部报告的编制和相关信息的披 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企业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的,应当按 照本准则规定披露分部信息。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 定的除外。第三条企业应当以对外提供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披 露分部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企业,应当以合并财务报 表为基础披露分部信息。第二章报告分部的确定第四条企业披露分部信息,应当区分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第五条业务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能够提供 单项或一组相关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承担了 不同于其他组成部分的风险和报酬。企业在确
2、定业务分部时,应当结合企业内部管理要 求,并考虑下列因素:()各单项产品或劳务的性质,包括产品或劳务 的规格、型号、最终用途等;(二)生产过程的性质,包括采用劳动密集或资本 密集方式组织生产、使用相同或者相似设备和原材料、采用 委托生产或加工方式等;(三)产品或劳务的客户类型,包括大宗客户、零 散客户等;(四)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方式,包括批发、零 售、自产自销、委托销售、承包等;(五)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受法律、行政法规的影 响,包括经营范围或交易定价限制等。第六条地区分部,是指企业内可区分的、能够在一 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 分承担了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内提供产
3、品或劳务的组成 部分的风险和报酬。企业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当结合企业内部管理要 求,并考虑下列因素:(-)所处经济、政治环境的相似性,包括境外经 营所在地区经济和政治的稳定程度等;(二)在不同地区经营之间的关系,包括在某地区 进行产品生产,而在其他地区进行销售等;(三)经营的接近程度大小,包括在某地区生产的 产品是否需在其他地区进一步加工生产等;(四)与某一特定地区经营相关的特别风险,包括 气候异常变化等;(五)外汇管理规定,即境外经营所在地区是否实 行外汇管制;(六)外汇风险。第七条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予以合并:(-)具有相近的长期财务业绩,包括具有相
4、近的 长期平均毛利率、资金回报率、未来现金流量等;(二)确定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所考虑的因素类似。第八条企业应当以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为基础确 定报告分部。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的大部分收入是对外交易收入, 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将其确定为报告分部:(-)i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 或者以上。(二)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 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 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三)该分部的分部资产占所有分部资产合计额的 10%或者以上。第九条业务分部或地区分部未满足本准则第八条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理:(-)不考虑该分部的规
5、模,直接将其指定为报告分部;(二)不将该分部直接指定为报告分部的,可将该 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类似的、未满足本准则第八条规定条 件的其他分部合并为一个报告分部;(三)不将该分部指定为报告分部且不与其他分部 合并的,应当在披露分部信息时,将其作为其他项目单独披 i=l=i 路。第十条报告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 收入或企业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的,应当将其他的分部 确定为报告分部(即使它们未满足本准则第八条规定的条 件),直至IJ该比重达至J 75%.第十一条企业的内部管理按照垂直一体化经营的 不同层次来划分的,即使其大部分收入不通过对外交易取得, 仍可将垂直一体化经营的不同层次确定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会计 准则 35 分部 报告 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