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城乡科—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农房管理年度工作量化评价细则(农房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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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2-8园区(镇街)住建部门农房管理年度工作量化评价细则具体分值设置(满分20分)农房管理工作评分细则评查条目总分值评查具体内容分项分值计分方法落实农房风貌管控工作情况5编制农房设计通用图集2完成镇街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并已提交市住建局备案(2分)制定悬挑区域、选定风貌试点村3镇街悬挑建设区域划定,并已提交市住建局备案(2分);完成风貌试点村选定,并已提交市住建局备案(1分)日常工作情况10农房报建业务审批情况5无超时情况(5分),超时审批不超过审批量5%(含5%)(4分),超时审批不超过审批量10%(含10%)(3分),超时审批不超过审批量15%(含15%)(1分),超时审批超过审批量15%
2、(0分)政策宣传情况2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村(社区)公告档宣传政策文件(1分);通过电台、官网、微信公众号播放农房宣传片(1分)信访处理情况3积极处理信访,不出现上升市级以上信访情况(3分);出现上升市级以上信访情况,经处理不存在重复信访(2分);出现上升市级以上信访情况,经处理存在重复信访(1分);不积极不主动处理信访,形成维稳事件、群体事件或群众不断到市级部门现场信访(0分)工作态度及工作配合情况5开展工作及配合情况5不存在以下情况得5分:1.出现文件回复或上报材料不及时(扣1分);2.不按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市级部门下发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扣2分);3.自行设立或增加不合理审批流程或申请资料,经市级部门指导,不更正(扣2分)合计20备注:由城乡建设科负责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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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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