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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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提升救助效率,完善我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根据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XX省社会救助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57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X政办发2021)61号)等精神,现就进一步完善我区社会救助管理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将低保、低边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街道(乡镇)低保、低边
2、资格审核确认由街道(乡镇)负责。具体工作要求:社会事务办负责人负责XX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中的委托确认和初审;街道(乡镇)分管领导负责审核确认;受理、初审、审核确认经办人员不能为同一人;审核确认办理周期压缩到20个工作日,因XX省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核对时间超过15天的,可适当延长审核确认时间,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区民政局要加强监督指导,经常性对各街道(乡镇)办理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每月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新增对象总数的30%o二、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至街道(乡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核确认由街道(乡镇)负责。具体工作要求:社会事务办负责人负责XX省大救助信息系统中的委托确认和初审;街道
3、(乡镇)分管领导负责审核确认;受理、初审、审核确认经办人员不能为同一人;特困人员认定办理周期压缩到20个工作日,因XX省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核对时间超过15天的,可适当延长审核确认时间,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街道(乡镇)在开展入户核查时,同步对申请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开展评估,评估标准参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21)43号)文件规定执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区民政局要加强监督指导,经常性对各街道(乡镇)办理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每月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新增对象总数的30%o三、将临时救助审批权限完全下放至街道(乡镇)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不再分
4、段实施,审批权由街道(乡镇)负责,审批时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将临时救助分为急难型临时救助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实施急难型临时救助,可实行“小金额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实施支出型临时救助,按照审核审批程序办理。采取“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增强救助时效性。必要时,可采用街道(乡镇)“一事一议”的方式解决救助问题。区民政局要加强督查指导,经常性对办理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每月抽查比例一般不低于新增对象总数的20%。四、完善“一事一议”机制为防止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急难性困难,生活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以现有政策难以明确的社会救助特殊个案问
5、题,街道(乡镇)可通过“一事一议”方式予以审核确认或审批,但不得出现“政策保”“关系保”和“人情保”。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工作程序:1 .申请受理。申请人按照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会救助窗口提出申请或通过“XX”线上提出申请,如实申明相关情况并做出承诺。2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入户调查。街道(乡镇)按照程序组织人员开展家庭经济状况系统核对和入户调查。3 .组织民主评议。街道(乡镇)在受理救助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开展困难群众“一事一议”民主评议会,对困难事实情形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客观性、真实性评议,参会人员应包括街道(乡镇)救助工作人员和申请人所在村居(社区)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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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XX 关于 进一步 完善 社会 救助 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