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裁量基准》(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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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一、事项名称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二、设定依据1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六条2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3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三、行使层级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四、许可条件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及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原环境保护部部令第13号)第七条,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如下:1 .依法成立;2 .符合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的要求,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3 .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企业法人资格;4 .具备与其申请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车间和场地、贮存场所、拆解处理设备及配套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污染防治设施等;5 .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设备以及运输车辆、搬运设备、压缩打包设备、专用容器及中央监控设备、计量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设备等;6 .具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和措施,包括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等;7 .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五、申请材料1 .首次申请(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2)说明材料。(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
3、办法第六条要求提供,具体可参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核和许可指南(原环保部公告第90号)、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2号)2 .申请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住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住所申请书。3 .重新申请(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2)说明材料。(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提供,具体可参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核和许可指南(原环保部公告第90号)、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2号)4 .换发证书(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2
4、)说明材料。(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第六条要求提供,具体可参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核和许可指南(原环保部公告第90号)、关于废止、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22号)5 .注销资格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注销申请书。(内容包括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措施,以及对其经营设施、场所进行的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六、中介服务无。七、审批程序(1)申请人申请;(2)审批机构受理/不予受理;(3)公示;(4)审批机构材料审查;(5)组织专家现场核查;(6)决定核发资格证书/不予核发资格证书。八、审批时限1 .法
5、定审批时限:60个自然日。2 .承诺审批时限:首次申请、重新申请、换发证书、注销资格17个工作日(审批过程中依法需要听证、监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申请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住所10个工作日。九、收费无。十、许可证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十一、数量限制无十二、年检年报无十三、不予受理(一)适用范围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二)实施程序出具加盖生态环境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十四、变更(一
6、)适用范围1 .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行政许可决定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生态环境部门可以依法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作出变更行政许可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补偿。2 .被许可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生态环境部门当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其中,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着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变更手续。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7、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一)增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类别的;(二)新建处理设施的;(三)改建、扩建原有处理设施的;(四)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超过资格证书确定的处理能力20%以上的。(二)实施程序1 .被许可人向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说明拟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理由、证明材料等,由被许可人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并提供拟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原件或者复印件;2 .生态环境部门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被许可人;3 .变更情况依法公开。(三)办理时限自被许可人提出变更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其中申请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住所10个工作日。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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