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巡游出租汽车新增车型选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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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进一步优化百姓出行环境,提高城市品位,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和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能够确实保障巡游出租汽车新增和更新车型更加体现广大经营者、从业者和乘用者意愿,拟向市场公开选择福鼎市在2022-2028年期间的巡游出租汽车新增专用车型。为确保车辆选型工作的顺利进展,现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选型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腐败现象的发生,切实让各位经营业主了解、参与公开竞选的全过程。既考虑低碳环保、节能减排、经济适用以及业主承受力,还应考虑巡游出租车系公共资源的社会属性,要着眼于城市品位、社会发展趋势和公众出行的需要。二、
2、组织领导成立福鼎市2022-2028年巡游出租汽车车辆新增选型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张长春任组长,副局长杨忠武任常务副组长,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叶怀树任副组长,邱培峰、黄杰、杨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水路与公共交通运输管理股,由黄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会同福鼎市交通运输协会具体承办本次选型工作。三、选型程序本次公开选型活动采取公开透明、现场直选的方式进行,具体选型程序如下:(一)发布公告:在福鼎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巡游出租汽车新增车型选用工作公告。(二)报名:各汽车经销商于公告之日起,到福鼎市交通运输协会报名(地址:),报名时同时递交厂家委托销售授权书、本公司工商营
3、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过时将视为弃权。截止时间要求:2022年6月16日18:00时(三)初审:报名终止后,由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的经销商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候选车型进行审核,投票选出符合条件的新能源电动车型最多不超过5款纳入候选车型进入正式评选。截止时间要求:2022年6月18日18:00时(四)评选:1.评委组成及产生办法:邀请巡游出租汽车企业5名,出租车承包人或驾驶员代表28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2名、交通运输局1名、交通运输协会1名为评委。在评选过程中全程录像,并邀请市人大、政协、纪委、市委市政府督查室、福鼎市汽车推广联席办、市消费者协会全程监督。2.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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