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涂改制品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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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安市涂改制品产品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抽样方法在西安市本行政区域内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随机数骰子或扑克牌等方法产生。表1抽取样品数序号产品种类商品名称抽样数量检验样品数量备用样品数量1涂改制品修正带4个(共50m)3个1个2涂改制品修正液3支(共25mL)2支1支3涂改制品修正笔4支(共25矶)3支1支注:a.所有抽样单元为包装完整,未启封的样品b.多组分商品应按照配比抽取。2检验依据表2涂改制品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1可迁移元素的限量GB6675.4-20142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GB6675-20033苯含量GB21027-2020
2、4苯含量GB/T9722-20063判定规则3.1依据标准GB21027-2020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GB21027-2007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自2022年2月1日起废止)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3.2判定原则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Q本实施细则起草单位: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草审核人员:董志辉起草审核时间:202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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