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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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公司财务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障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二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一条公司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第二条公司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第三条公司对货币
2、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确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第四条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或上级授权人报告。第五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一、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财务中心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
3、关原始凭证等。二、复核:主办会计对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审批人审批。三、审批: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四、办理:出纳人员应当根据经审批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第六条公司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等行为。第七条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第三章现金管
4、理第一条公司使用现金的范围是一、办公用品、运杂费等100oO元以下的日常零星支出;二、职工的工资及各项劳保福利费用;三、差旅费支出;四、为正常业务而准备的备用金。第二条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使用现金。公司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凡是能够通过转账结算的,不得使用现金结算。第三条所有现金收入款项都应于当日如数存入银行,当日下班后发生的现金收入应由出纳人员保管在保险柜中,须上报集团财务负责人并于第二天上班时及时存入银行。在法定节假日获得的现金,公司必须妥善保管并在开户行营业后的当天上午立即存入银行。公司任何员工不得以库存现金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即不准坐支现金)。第四条根据公司日常现金开支
5、的实际情况,实行库存现金限额管理,一般以公司3-5天的正常零星开支额确定库存现金限额。公司的库存现金限额及限额的追加必须报集团财务中心并经财务总监同意后,才能向开户银行进行申请。第五条对发生的一切现金收支业务,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合法、完整、正确的原始凭证。对各种收支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为原件,复印件不得作为原始凭证。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第六条各单位应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现金支出业务的授权批准人和现金报销的标准,不得越权审批。对发生的一切库存现金收支凭证(收据、报销发票等)是否合法、合规、准确、完整,财务管理中心须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核。对不符合报销制度的单据,财务管理中心负责人、
6、主管会计或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或要求更换及补充。如情节严重,报销人员拒不执行的,可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报告。第七条公司设置“现金日记账”,及时、全面、连续、逐笔记录现金收入的来源和现金支出的用途,随时掌握现金的动态,防止收支不清和发生差错。第八条现金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支凭证,按经济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日结,账款相符。第九条根据内部牵制原则的要求,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账目的登记工作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工作。实行内部牵制,钱账分离,杜绝私自挪用库存现金、公款私存和其他的不法行为。第十条公司严格支票、印鉴的管理一、财
7、务专用章、公司法人章及支票必须分开保管,公司法人章由财务负责人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会计人员保管,支票由出纳员保管。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人员不在单位期间,印鉴应由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专人保管。印鉴代管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行政中心监管全部移交和序,代管人员必须对印章的使用情况进行登记。二、公司严禁出纳员在保管空白支票的同时,保管与存取现金、进行担保等须用的有关印鉴。三、财务管理中心原则上不得将已加盖财务专用章及公司法人章的支票预留在公司,如因工作需要,需先填好限额,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四、开具的支票须写明经批准同意的收款人全称,收取的发票须与收款相符。如收款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公司予以配合支付给第三者,必须有收
8、款人的书面通知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第H-一条公司5万元以上大额现金的存取,必须有12人陪同。根据现金的存取金额的大小,其陪同人数及具体陪同人员由财务管理中心总监临时指定。为安全起见,10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必须由公司派车且有2人在场;510万元的现金存取可由公司派车或乘出租车进行现金的存取,但必须有2人在场。第十二条公司在现金的存取过程中,发生被抢劫或被偷等情况,应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部门进行报案(如打110),并同时向公司领导进行汇报。在现金的存取过程中,公司严禁有关当事人徇私舞弊,窃取现金。如发现,视情节轻重及悔改态度,将进行通报、降职、降薪、调离、开除,直至移送司法机关。第十三条现金出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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