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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局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依据中共政法委员会关于报送政法特地人才队伍建设调研状况的通知,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对本单位人才队伍状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现将我县司法行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调研状况报告如下: 一、司法行政队伍基本状况 (一)编制运用状况。我局内设5个股室,下辖17个基层司法所,核定编制总数46个,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9个,地方事业编制5个,工勤编制2个。现在编在岗干部职工44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9人,事业编制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核定领导职数乡科级正职2名,现有2名,核定乡科级副职19名,现有16人。改非干部4人,3人享受副县级经济待遇,1人享受正科级待遇
2、。 (二)基层司法所队伍状况。在全县17个基层司法所中,共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22人,均为政法专项编制。在我局的主动推动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现已全部升格为副科级派出机构,配备副科级司法所长14名O (三)文化、年龄、结构状况。全县司法行政44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中,探讨生学历1人,占总人数的2.3%;高校本科学历27人,占总人数的61.4%;高校专科学历15人,占总人数的34%;中专学历1人,占总人数的2.3%。具有法律专业学历背景23人,占总人数的52.3%,其他专业21人,占总人数的47.7%。年龄在30岁以下的6人,占总人数的13.6%;在31-35岁的12人,占总人数的2
3、7.3%;在36-40岁的8人,占总人数的18.2%;在41-45岁的9人,占总人数的20.5%;在46-50岁的4人,占总人数的91%;在51-54岁的4人,占总人数的9.2%;在55岁以上的1人,占总人数的2.1%。二、当前司法行政队伍存在的问题和缘由近年来,虽然我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由于基础弱、底子薄,在全面推动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下,各种问题和不足仍旧是比较突出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专业水平不高。这主要是由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构成所确定的。现在大部分司法行政干部都是从其他各个岗位招、转、调、录过来的,法律专业素养普遍不高,而司法行政机关肩负着普法
4、依法治理、法律救济、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与法律运用亲密相关的工作职能,所以部分干部职工在适应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业务素养有待提高,在肯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发挥。(二)人员严峻不足。受到内设股室和人员紧缺限制,局机关始终没有特地配备政工人员,政工工作全部由办公室处理。在基层司法所方面,全县17各基层司法所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8人,一人所的状况比较突出。同时,基层司法所人员还要担当乡镇安排的其他工作,比如驻村、综治维稳、信访、灾后重建等中心工作,由于人手不足,精力有限,往往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难以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思想存在偏差。部分干部职工
5、认为司法行政工作比较务虚,而且职能偏弱,上升渠道狭窄,导致少数干部职工缺乏争先创优意识,满意于现状,对待工作应付了事,习惯于老思维、老方法、缺乏创新意识,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不高,存在做一天和撞一天钟的思想。 (四)舆论宣扬不够。近年来,虽然我县实行系列措施加强了舆论宣扬力度,也取了肯定成果,但是由于舆论宣扬不够全面,往往是静态新闻宣扬多,动态新闻宣扬少,尤其是对司法行政先进典型事迹和人物的宣扬报导欠缺,难以刚好、全面、立体地呈现司法行政工作风采,舆论引导针对性不高,宣扬效果有待提升。 三、加强和改进特地人才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社会主义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是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者
6、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的有效手段,是坚决正确政治方向的重要保障。然而政治理论学习的过程是枯燥乏味的,因此,必须要通过组织上的集中强化培训和个人自我强化,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紧迫性的相识,增加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持不懈地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保证党的路途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司法行政详细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 (二)强化接着教化培训。要以培育领导型人才、业务骨干和专业技术人员为重点,坚持改革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实行多渠道、多层次、统一规划、分级负责的原则,通过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相结合,自学深造和组织学习相结合的方式,
7、实现从学问型培训向实力型培育转变,逐步建立健全以基本素养教化为中心的教化培训制度。同时,主动激励司法行政干部参与各种形式的法律本科教化,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努力打造出一支适应形势须要的专业化、规范化、高素养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三)强化舆论宣扬引导。新闻舆论宣扬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形象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要坚决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政治原则问题上坚决立场,坚持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创建平安、法治,构建和谐社会的新举措、新阅历、新成果以及司法行政队伍中的先进典型事迹和个人进行广泛宣扬,牢牢占据舆论宣扬主阵地,把握宣扬主动权,旗帜显明唱响时代主旋
8、律。同时要提升司法行政干部参与新闻舆论宣扬的主动性和主动性,把宣扬工作作为干部考核和队伍建设的重要指标,分任务、压担子,促使形成舆论宣扬的深厚氛围。(四)强化基础保障力度。必要的工作经费和物质保障是强化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基础,因此,必须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人、财、物等方面赐予充分保障,主动落实“从优待警”政策,改善司法行政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办公条件。一方面,依据司法部“司法所应当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的要求,调入工作人员充溢到各基层司法所,保证每个基层司法所不少于3名专职工作人员。此外,在现有条件下,主动协调乡、镇,实行人才资源共享,选择一些懂法律、有调解
9、工作阅历的干部兼任司法助理员,弥补人员不足的问题。主动探究将司法协助人员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机制,充溢基层司法所工作力气,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的实效,切实服务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建议依据国家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制定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看法的要求,将基层司法所的业务经费和司法干部的公用经费按最低标准列入县财政预算,同时要求乡(镇)财政适当支配基层人民调解、普法宣扬、安置帮教等经费,逐步建立起县、乡两级财政相结合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司法所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五)注意自律实力建设。司法行政队伍作为政法队伍的一支重要力气,履行着宪法和法律赐予的职责,责任重大,使命艰难,尤其是法律服务工作者,更是关系到人民福祉和社会公正,因此必须要持续性、全方位地开展队伍教化整顿活动,切实注意并加强队伍自律实力。坚决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理念,时刻以“三严三实”标准要求自己,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常除非分之念,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干干净净、认仔细真办事。注意从薄弱环节入手,坚持建章立制,加强规范化建设,促使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深化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各种监督制约机制,突出司法行政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狠抓落实,扎实推动司法行政队伍的自律实力建设,切实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跨越式发展,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