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治疗饮食管理规范.docx
《医院治疗饮食管理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治疗饮食管理规范.docx(5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治疗饮食管理规范1.1定义治疗饮食是指在基本饮食的基础上,根据病情的需要,适当调整总热能和某些营养素或以治疗为目的的一种饮食。广义定义还包括诊断饮食、代谢饮食和管饲饮食。1.2饮食医嘱下达与变更医院依据江苏省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管理规范的规定,公布本院“住院患者的各类膳食的适应证和膳食应用原则”并提供H1S查询功能。医务处、营养膳食科应每2年审定、修改或调整相关内容。临床医师应依据规定的饮食医嘱种类和适应症,下达、修改饮食医嘱,以达到科学、合理的营养治疗;临床护理人员应核对饮食医嘱的正确性,在病人床头或床尾相应标记,作为饮食分发的依据;遇有不当的饮食医嘱,须及时向下达医嘱的医师汇报,以便确定符合
2、原则的饮食医嘱;如存在争议,需邀请营养医师或营养师会诊确定。营养(医)师在查房、会诊中发现饮食医嘱不当时,可建议临床医师进行修改或调整;临床医师无正当理由拒绝修改的,由所在科室主任责令改正,并上报医务处记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1.3治疗饮食制作与供应医院应提供治疗饮食制作的场所和必要设备,具体要求参见江苏省医院临床营养科建设管理规范相关章节。配餐员每日依据治疗饮食医嘱和食谱,预约次日或当日饮食;负责营养食堂的管理营养师负责统计当日治疗饮食种类与数量,交厨师长计划出料或采购。治疗饮食厨师在管理营养师指导下,制作符合营养原则和食谱要求的治疗饮食。治疗饮食须经管理营养师尝检合格后发出,并进行详细记录;
3、尝检不合格的,由治疗饮食厨师重新制作;治疗饮食厨师或相关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制作的,由营养膳食科责令离岗学习,直至上报院人事处中止劳动合同。营养膳食科营养专业人员不定期会同负责食堂的管理营养师进行抽检,抽检合格率作为每月质量控制信息上报省质控信息系统。1.4治疗饮食的执行尝检合格的治疗饮食由病区配餐员进行质量、数量的核对,核对无误后,送至病区发放;开饭时间内,病区护理人员应暂停非紧急的其他治疗及护理工作,协助患者洗手及清洁口腔;责任护士洗净双手、衣帽整洁。根据饮食单的数量,协助配餐员及时将饮食准确无误地分发给每位患者;发放特殊饮食时患者身份应依据规定的制度、方法和核对程序进行确认。核对时应让患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院 治疗 饮食 管理 规范
![提示](https://www.1wenmi.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