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镇石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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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港口镇石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工改工”宗地项目“三旧”改造方案根据中山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经批复规划条件论证,港口镇人民政府拟对位于福田八路2号的中山市港口镇石特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下称“石特经联社”)的工业用地进行改造,由石特经联社自主改造,采取全面改造的改造方式。改造方案如下:一、改造地块基本情况(一)总体情况改造地块位于港口镇福田八路2号,北至港口镇迎富一路,南至广东先行展示制品有限公司,东至港口镇福田八路,西至用地边界,用地面积0.5888公顷(5888.40平方米,折合约8.83亩)。(二)标图入库情况改造地块所在宗地正在办理“三旧”标图入库手续,图斑编号,图斑面积0
2、.9825公顷(9825.4平方米,折合约14.74亩),改造地块用地面积0.5888公顷(5888.40平方米,折合约8.83亩)在上述图斑范围内,全部纳入本次改造范围。(三)权属情况改造涉及的土地已确权,未完善建设用地手续,所有权证号为中府集有(2013)第号,为土地权利人石特经联社自2003年5月开始使用。(四)土地现状情况改造地块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0.5888公顷(5888.40平方米,折合约8.83亩),不涉及边角地、夹心地、插花地(下称“三地”)、其他用地、征地留用地、与原“三旧”用地置换的“三旧”用地或其他存量建设用地、使用原“三旧”用地复垦产生的规模或指标的非建设用地等。改造地
3、块现有3栋建筑物,为石特经联社自2003年5月开始使用,未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现有建筑面积3735平方米,现状容积率0.63,作工业用途所用。该地块目前已拆除建筑面积0平方米,改造前年产值为191.79万元(21.72万元/亩),年税收为5.3万元(0.6万元/亩)。改造地块不涉及闲置、抵押、土壤环境潜在监管地块及历史文化资源要素等情况。改造地块涉及违法使用土地0.5888公顷(5888.40平方米,折合约&83亩),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于2023年3月20日对该违法用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中山自然资罚字(2022)第215号),按非法占用土地面积处以罚款164260元,上述行政处罚决定均已全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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