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内河航道新(改扩)建船闸船舶过闸费收费管理办法(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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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内河航道新(改扩)建船闸船舶过闸费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推进我省交通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加强我省内河航道新(改扩)建船闸的建设和管理,规范船舶过闸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通航建筑物运行管理办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湖南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航经内河航道上新(改扩)建船闸的船舶过闸收费行为及其监督管理。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改扩)建船闸,是指以改善通航条件、提升船舶通行能力为目的,符合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并按水运工程建设基本程序建
2、设的新(改扩)建的通航建筑物。第四条凡航经我省内河航道上新(改扩)建船闸的各类船舶,除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免征范围外,均应按规定缴纳船舶过闸费。第五条船舶过闸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各船闸的具体收费标准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第六条船闸建设与运营管理企业申请收取船舶过闸费,应向省交通运输厅提供以下文件材料:(一)申请收取船舶过闸费的请示文件;(二)成本测算材料;(三)省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批复文件,省交通运输厅批复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预算批复文件,交工验收报告,试运行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四)工程项目建设和船闸运营管理企业情况(包括项目
3、建设情况、单位性质、服务内容、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船闸建设与运营管理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五)其他有关材料。第七条省交通运输厅对船闸建设与运营管理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出具初审意见,并将意见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结合省交通运输厅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价格成本监审、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等程序后,联合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价格方案向社会公开。第八条船舶过闸收费按照补偿建设和运营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综合考虑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过闸用户的经济承受能力、保持水路运输低成本优势等因素制定和调整标准。第九条船舶过闸费定价成本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运行维护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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