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税费网格化服务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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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推行税费网格化服务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构建税费精诚共治新格局,切实打通税费服务“最后一公里”,推动税费征管提质增效,促进XX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便民、利民、惠民”工作目标,结合XX区实际,搭建财政、税务、市场监管、人社、医保、生态环境、自规与乡镇办、经开区多位一体的“税费+乡镇办”税费网格化服务新体系。二、工作任务依托税费网格化服务体系,通过确定服务对象、建立服务关系、明确服务内容,实现税费服务无缝隙、税费监管无死角、信息
2、数据能共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全覆盖、全方位、全时空”服务,切实提高纳税人及缴费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一)区财政局。牵头负责全区税费网格化服务工作,组织制定全区税费网格化服务具体管理办法,收集并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二)区税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应乡镇办、经开区设立若干个税源管理网格单元,建立覆盖乡镇办、经开区、社区(村)的税费协同服务网格,与乡镇办、经开区、社区(村)及区属其他单位网格员开展工作对接,确保涉税涉费服务事项有人办、及时办、准确办,税费政策落实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配合开展招商引资等工作,
3、做好税收政策宣传。(三)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息采集、收集、整理工作,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四)区人社局。联合税务部门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信息采集、比对、维护和传递工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协助税务部门指导各乡镇办、经开区、社区(村)承接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网格化管理有关工作;联合对各乡镇办、经开区、社区(村)等单位代收代办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五)区医保局。联合税务部门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信息采集、比对、维护和传递工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协助税务部门指导各乡镇办、经开区、社区(村)承接自然人社会保险费网格化管理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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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 推行 税费 网格 服务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