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和处理暂行办法.docx
《广播电视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和处理暂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播电视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和处理暂行办法.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广播电视局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违法干预行政执法记录和处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有关要求,防止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干预行政执法、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确保行政执法职能部门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应当支持行政执法职能部门执法办案人员严格依法依规执法办案,自觉抵制各种干预、插手执法办案的行为。第三条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不得有下列干预、插手执法办案的行为:(一)超越职权违规立案、撤销案件、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二)超越职权私自向执法办案人员提出案件定性处理意见;(三)要求办案人员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或者违法处置涉
2、案财物;(四)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五)向执法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代理人以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六)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七)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八)其他干预、插手执法办案的情形。第四条对案件办理具有指导监督职能的处室,依法依规履行指导、检查、督办等职责,提出指导性或者纠正性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因履行职责需要,向执法办案处室或者办案人员口头了解正在办理案件的有关情况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程序进行,办案处室或者办案人员应当做好工作记录。第五条执法办案人员遇有领导干部及工作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播 电视局 领导干部 工作人员 违法 干预 行政 执法 记录 处理 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