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2033000201 事项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省级权限)下业务项_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省级权限)业务项实施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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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省级权限)00012033000201一、基本要素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00012033000Y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省级权限)000120330002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省级权限)(00012033000201)4 .设定依据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5 .实施依据(1)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1995年2月25日农业部令第5号发布,1997年12月25日农业部令第39号、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2007年11月
2、8日农业部令第6号修订)第二十一条(2)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1993年11月10日农业部农农字第18号发布2019年10月14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2号第3次修订)全文(3)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6 .监管依据(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2)植物检疫条例第十八条7 .实施机关:省农业农村厅8 .审批层级:省级9 .行使层级:省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不完全IL受理层级:省级,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13 .初审层级:无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条件型三、行政
3、许可条件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从云南省内口岸进境,限量内生产用种的种苗引种;满足国内检疫要求,不携带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引种单位具有防范疫情传播扩散的条件和措施。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1)植物检疫条例第十二条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引进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但是,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的在京单位从国外引进种子、苗木,应当向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制定。从国外引进、可能潜伏有危险性病、虫的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必须隔离试种,植物检疫机构应进行
4、调查、观察和检疫,证明确实不带危险性病、虫的,方可分散种植。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1 .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2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3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从国外引进农业种子、苗木检疫审批4.许可证件名称:国(境)外引进农业种苗检疫审批单5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6 .具体改革举措不再需要提交纸质申请表和申请资料,申请人可通过农业农村部政务服务平台提交申请并上传电子版申请资料,在平台中即时查询受理和审批结果信息。缩减受理(初审)时限。7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一是完善信息化系统,引种单位或个人在系统内申
5、请后续监管,实时上传监管调度信息,实现互联网+”监管。二是完善工作体系,落实全程监管要求。三是指导引种单位或个人落实种植要求,强化对来自重点区域的种子、苗木的引进后田间调查,科学处置发现的零星疫情,对引进种子苗木已分散的,追查流向,严防疫情扩散。五、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名称引进国外植物种苗检疫审批申请书原件1份经农业种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进(出)口农作物种子(苗)审批表或草种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草种进(出)口审批表首次引种的(从未引进或连续三年没有引进),需提供引进种苗原产地病虫害发生情况说明原件1份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1993年11月10日农业部农农字第18号发布,
6、2019年10月14日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2号第3次修订)第四条引种检疫申请(一)引种单位应当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协议30日前,申请办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手续。(二)国务院和中央各部门所属在京单位、驻京部队单位、外国驻京机构等,向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提出申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单位和中央京外单位向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提出申请。(三)引种单位提出申请时,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申请书(附件1);引进生产用种苗须同时提供有效的进口种苗权证明材料。报农业部全国植物保护总站审批的生产用种苗,还须提供种植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
7、局)植物检疫(植保植检)站签署的有关种苗的疫情监测报告。(四)引种单位应调查了解引进植物在原产地的病虫发生情况,并在申请时向检疫审批单位提供有关疫情资料,对于引进数量较大、疫情不清,与农业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种苗,引种单位应事先进行有检疫人员参加的种苗原产地疫情调查。六、中介服务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5 .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七、审批程序1 .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提出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审查专家评审准予/不予许可2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1)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1993年11月10日农业部农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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