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2034800002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实施规范.docx
《00012034800002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实施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0012034800002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实施规范.docx(9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00012034800002一、基本要素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0001203480002 .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无3 .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OOOI2034800002)4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一条(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5 .实施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二条(3)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三条(4
2、)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十五条6 .监管依据(1)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2)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3)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条(4)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7 .实施机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8 .审批层级:县级9 .行使层级:县级10 .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IL受理层级:县级12 .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13 .初审层级:无14 .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条件型三、行政许可条件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权发生转移,相关证明材料和程序符合有关规定。2 .规
3、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四章转移登记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3 .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4 .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无5 .许可证件名称:无6 .改革方式:优化审批服务&具体改革举措加强宣传,引导农业机械销售者依法开具发票,引导机具所有者依法开具销售发票申请办理登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信息化手段使用电子发票办理登记业务;对机具所有人无法提供销售发票的,实行告知承诺制,依据书面承诺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缩减审批时限。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办理登记业务
4、时,加强对材料合规性审查,严格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查验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等信息。登记发动机号、机架号等唯一性标识。申请人以隐瞒、欺诈等不正当手段办理登记的,撤销登记并收回相关证件和号牌;加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每年进行1次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对达到报废条件或者正在使用的国家已经明令淘汰的农业机械实行回收。五、申请材料1.申请材料名称交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二)所有人身份证明;(三)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四)行驶证、登记证书。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十五条拖拉机、
5、联合收割机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向登记地的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转移登记,填写申请表,交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提交以下材料:(一)所有人身份证明;(二)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三)行驶证、登记证书。六、中介服务1 .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2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3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无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七、审批程序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受理、审查、办理登记2 .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2号)第十五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向登记地的农机监理机构申请转移登记,填写申请表,交验拖拉机、联合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00012034800002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转移登记实施规范 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 转移 登记 实施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