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docx
《2023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2023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工作方案为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严守医保基金安全红线,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青海省医疗保障局、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3年度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社会关注的医保基金使用重点领域开展飞行检查;坚持依法依规,依照有关规定依法开展检查工作,做到执法程序规范、执法依据准确、执法结果公正;坚持系统观念,通过飞行检查摸清实际情况并总结形成有效的检查经验,与专项整治、日常监管等
2、其他监督检查方式有机衔接起来,努力做到检查一个、规范一片,不断深化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坚持协调治理,认真分析检查发现的问题,属制度层面的推动制度完善,属执行层面的加强日常管理,持续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今年飞行检查的工作目标:持续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通过彻查医保领域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压实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主体责任,促进医药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通过飞行检查后续整改,不断优化医疗、医保现行政策,强化经办机构审核检查责任,提升定点医药机构全国统一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应用的准确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管理能力。二、实施主体2023年度医疗保障基
3、金省内飞行检查工作由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组织开展。三、检查时间2023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省内飞行检查计划于10月份启动,12月底结束。四、检查对象全省范围内定点医药机构、市州医保经办机构和商保公司医保经办机构、承担医保经办机构的县区社保机构,视情况可延伸检查相关机构和参保人员。飞行检查组从每个被检市州抽取或指定2家医疗机构和2家零售药店作为检查对象,连同1家医保经办机构或承担医保业务的县(市、区)社保机构(含商保经办)共同作为被检单位,在飞行检查启动会上公布。原则上既往已接受2022年度国家、省级飞检的医药机构,不再作为此次检查对象,但有信访举报或线索指向除外。检查时间段为:
4、2022年1月1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五、检查内容(一)针对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包括医保内部控制管理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执行情况,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应用情况以及医保基金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医疗服务行为和收费行为等。重点聚焦医学影像检查、临床检验、康复等领域参保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二)针对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包括将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药品或其他商品串换成医保药品,进销存不符,全省统一的“云药店”信息系统使用情况,空刷、盗刷医保凭证,伪造、变造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和账目,伪造处方或参保人员清单,为非定点零售药店、中止医保协议期
5、间的定点零售药店或其他机构进行医保费用结算等行为。(三)针对医保经办机构检查。包括医药机构费用审核和结算支付情况,对门诊慢性病待遇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准入、第三责任医保基金不予支付、异地就医结算等审核情况,DRG/DIP付费方式下年度预算额度确定情况,智能审核系统使用情况,对定点医药机构日常核查落实情况等。六、组织检查程序(一)检查模式。采取“市州交叉互检模式”,省医疗保障局随机匹配参检和被检市州。八个市州各组建1个飞行检查组,分两个批次开展交叉检查。每个批次检查时间控制在10天以内。(二)检查组构成。飞行检查组由检查人员、督察员、联络员、第三方机构人员组成,每组人数控制在40人左右,开展实地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年度 医疗保障 基金 飞行 检查 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