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全文、基准及解读.docx
《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全文、基准及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全文、基准及解读.docx(2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河北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行为,保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合法、合理、适当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医保发2021)35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因素,决定是否给予行政处罚、给予
2、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的权限。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指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行政裁量权的内容进行细化、量化,形成的具体适用规则和标准。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本办法。第四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遵循法定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第六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
3、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与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后果等相同或者接近的违法行为,同一行政区域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一致。第七条对同一违法案件涉及的多个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根据各当事人的违法情节及其在违法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确定相应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第二章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第八条根据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轻重,将违法行为划为“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违法行为”“较重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四个档次,针对各类违法行为分别设定从轻处罚、一般处罚、较重处罚、从重处罚四个裁量档次。符合法定不予行政处罚、
4、减轻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不予处罚:(一)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二)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三)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四)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五)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六)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5、(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第十条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退回造成的医疗保障基金损失,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并记录在案;属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责令监护人加以监管;属于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二)主动消除或减轻基金使用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三)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四)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基金使用违法行为的关键线索或证据,并经查证属实的;(五)积极配
6、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的;(六)主动投案向行政机关如实交代违法行为的;(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一)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二)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从重处罚:(一)违法行为恶劣,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一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的;(三)妨碍、阻挠或者抗拒执法人员依法调
7、查、处理其违法行为的;(四)故意转移、隐匿、毁坏或伪造证据,或者对举报投诉人、证人打击报复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从重处罚的其他情形。第三章行政处罚裁量权的实施规则及程序第十四条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给予从轻处罚、一般处罚、较重处罚、从重处罚的,应当在法定行政处罚种类和幅度内,选择相应的行政处罚;给予减轻处罚的,依法在法定行政处罚的最低限度以下作出,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处罚金额或倍数的30%。第十五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第十六条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罚款处罚的金额按照以下标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河北省 医疗保障 基金 使用 监督管理 行政处罚 裁量 基准 适用 办法 全文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