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数字见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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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4: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流程数字见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令(2016)第39号)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发改办法规(2019)509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浙发改公管(2021)440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流程标准(浙发改公管2023)112号)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管理细则(试行)(丽公管办(2018)11号)等相关规定,为推进丽水市全流
2、程数字见证工作,以数字化手段提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服务管理的准度和精度,进一步保障进场项目交易数据真实性、交易现场规范性、交易行为合法性,打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结合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交易中心登记进场的电子交易项目见证服务,从项目登记开始直至中标通知书,涵盖项目登记、场地预约、专家抽取、开标、评标、定标、中标通知书等环节。第三条全流程数字见证应遵循客观全面、公开透明、规范安全、留痕可溯的工作原则。第四条项目单位(包括招标人、采购人等)或其代理机构(根据代理协议代为履行项目单位职责)是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的责任主体,
3、依法确定交易方式,依法组织交易活动,对交易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行政监督部门根据监管范围依法履行招投标监督职责。交易中心依法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现场见证、秩序维护和平台服务职责。第二章数字见证内容第五条全流程数字见证是交易中心利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以下简称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对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交易项目的交易全过程见证,包括交易活动产生的文件、数据、信息,各类交易主体参与交易活动的行为,交易相关的系统及场地的运行情况等进行全面记录、汇总、存储,并对交易异常情况进行监测、记录、报告的一种活动。第六条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基于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运用大数据、视频智能分析
4、等先进技术手段和理念建设数字见证系统,对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及交易中心监控录音设备,采用电子签名、可信时间戳,进行数据见证、存证。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提供交易全过程可视化见证、交易数据存证出证、异常行为预警记录、开评标场地智能调度等服务,为各类交易主体提供交易见证结果,为行政监督部门提供判定依据和处罚依据,提升交易中心公信力。第七条全流程数字见证内容包括交易主体、交易信息、交易环节、异常行为、见证结果等。数字见证内容应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要求动态调整。第八条交易主体见证是指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对参与交易的各方主体开展电子交易活动的行为进行的实时监测记录,以及通过场地设备对参与交易的各方主体在交易
5、场所现场的语言、行为、活动轨迹等进行的实时记录。参与交易的各方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评委专家、行政监督部门、招投标综合管理部门、交易中心。第九条交易信息见证是指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对交易文件(公告)公开内容的形式合规性、公开时间、公开媒介进行实时监测记录。交易文件(公告)包括但不限于格预审(招标、采购)公告、变更及答疑公告、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招标、采购)文件、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等内容。第十条交易环节见证是指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对各类交易活动的时间和环节进行见证,特别对关键交易环节开展所用时长进行的实时见证记录。第十一条异常行为见
6、证是指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对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向招标人(采购人)、行政监督部门提出的异议(质疑),以及对应的答复情况等进行的实时监测记录。对其他不可预见的影响交易活动正常开展的突发情况进行的实时记录,对异常行为线索的移送、处置等情况进行的实时记录。第十二条数字见证结果是指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形成数字见证报告,在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数字见证书的内容包括项目信息、交易环节、中标(成交)人、中标(成交)金额、中标(成交)时间等内容。第三章开标见证管理第十三条交易中心开标区域管理由交易中心见证人(以下简称见证人)负责,参与开标现场活动的相关人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中心有关
7、制度,服从交易中心的管理。现场服务管理处做好开标现场交易秩序管理和见证工作,通过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对开标过程进行全程见证。第十四条开标现场是指在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活动的现场。开标活动是指开标开始至评标(评审)结束在开标现场的各项工作流程,包括开标相应工作内容和流程、评标(评审)流程中的有关得分公布、宣布评标(评审)最终结果。开标活动人员包括招标人(采购人)、代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供应商)、监督人员、见证人和其他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人员。第十五条开标活动人员进入开标室前,应在当天通过全流程数字见证系统取得门禁定位卡后方可进入开标室开展相应工作。代理机构应在场地预约时同步做好进场代理人员的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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