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权属备案登记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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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西海岸新区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权属备案登记指南一、申请材料1.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房产备案申请书2 .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3 .备案管理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备案管理方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案管理方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案管理方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案管理方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备案管理方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二、备案流程1 .材料初审:西区:西海岸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双珠路166号)8楼807房间,联系人孙超,联系电
2、话。东区:东区商事登记服务中心(黄河东路150号)咨询窗口,联系人董瑶瑶,联系电话:。2 .材料审核:西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经贸一科。东区: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东区商事登记服务中心。3 .材料核验:区自然资源局3个工作日对材料中的产权证书、路段及门牌号信息进行核验。4 .现场踏勘: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自然资源局核验无误的名单进行现场踏勘,踏勘无异议的予以备案。三、注册登记在已通过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权属备案的地址上申请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申请人只需提交与备案地址管理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证明,即可作为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材料。市场主体住所(主要经营场所)房产备案申请书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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