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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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供应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一)食品采购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
2、货商做退货处理。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二)食品储存1、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
3、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8、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9、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10、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满足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S)食品运输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
4、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设备或车辆。2、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3、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4、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四)食品销售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
5、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不。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五)不合格食品退市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
6、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供应商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进货与供货商档案相对应制度1、执行食品业户“一户多档”制度。将重要食品
7、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食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检疫证明和每次进货食品的名称、来源、数量、时间、批次及主要去向等及时登记建档备案,做到“一户一档”、项目清楚、手续完备、材料规范,妥善保存。2、执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制度。经营者购进食品时须向生产厂家和供货商索取票证。证明供货企业和生产加工企业的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商标注册证等)。证明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或者规定的证明(包括食品质量合格证、质量认证证明等)。证明食品来源的票据、证明,如税务发票、收据、商品信誉卡、出货单据、购销合同等。依据发票或收据等记入食品进(销)货台帐。以上材料规范存入“一户多档”档案内
8、。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帐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1、执行食品质量进货查验登记制度。在进货时,索取并认真检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质量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销售发票等经营性证明文件。2、经营者查验食品质量、核对食品标识的主要内容: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商标、品牌、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3、根据食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4、限期食用的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清晰标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失效日期。5、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食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进行警示标志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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