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专项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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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专项申报指南一、支持方向、方式及标准(一)基于供应链平台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企业通过平台采购,鼓励加大销售或采购辽宁本地产品,提高头部企业本地产品配套率。支持平台企业建立工业互联网+供应链模式,立足头部企业,引入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实现合同流、资金流、票据流、货物流、信息流的监管,将头部企业信誉向供应链延伸。支持方式及标准:采用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方式。自2023年1月1日起发生的,对平台提供的符合贴息对象条件的注册企业新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且实际产生利息的,以不超过年化利率2%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年贴息额不超过50万元。(二)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以有效期内的国家
2、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主要对象,支持企业选择辖内各类银行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引导银行机构增强服务能力和货币供给,缓解中小企业流动资金紧张,帮助企业应对短期困难。支持方式及标准:采用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的方式。自2023年1月1日起发生的,经银行机构审核批准,向符合贴息对象条件的企业发放且实际产生利息的流动资金贷款,以不超过年化利率2%给予贴息补助,单个企业年贴息额不超过50万元。二、申报条件(一)基于供应链平台流动资金贷款贴息1 .供应链平台企业:服务细分领域工业产业的电子商务平台。具备合同流、资金流、票据流、货物流、信息流监控能力。具备供应链金融服务的能力。
3、2 .流动贴息对象:在平台注册的工业制造业企业。企业通过平台获得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包括金融机构或平台提供的资金支持)用于与本地企业(单位依法在辽宁省注册登记)交易。企业在平台上合同流、资金流、票据流、货物流、信息流一年内无异常。一年内新注册用户企业截止至申报时无异常。贴息期限最长为一年,截止申报时已完成还款及付息。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或省级其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复补助。(二)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1.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 .贷款发生在辖内银行机构,并按照借款合同拨至企业账户,且申请贴息的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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