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电动化方案.docx
《门头沟区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电动化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门头沟区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电动化方案.docx(3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门头沟区鼓励非道路移动机械(叉车)电动化方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行动计划(京政办发2023)4号)和门头沟区深入打好2023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计划精神,加快推动叉车电动化重点任务,切实降低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我区空气质量,特制定本方案:一、补助对象及标准(一)补助对象补助对象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1 .依法在门头沟区注册登记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 .领取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3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机动车报废解体厂报废老旧燃油叉车(报废时间以报废车辆回收确认表时间为准),并替换成以电池为动力
2、且在本市叉车销售点新购置的出厂新的电动叉车(购置时间以本市增值税发票时间为准)。4 .新购置的电动叉车在本市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二)补助标准按照新购置电动叉车电池容量(以叉车名牌或合格证记载容量为准)进行补助,每千瓦时电池容量补助1500元,每台电动叉车补助不超过7.5万元。若根据上款规定计算的补助金额超过购置电动叉车价格20%的,则按照电动叉车购置价格的20%发放补助。二、申报材料1 .申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 .燃油叉车权属证明材料。3 .报废解体厂出具的燃油叉车报废车辆回收确认表。4 .电动叉车购置发票、合格证。5 .电动叉车电池容量证明材料。6 .申报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门头沟区 鼓励 道路 移动 机械 叉车 电动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