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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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秸秆综合利用关系生态安全、粮食安全、空气质量和民生福祉。为全面做好2023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切实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发展绿色、生态、低碳农业,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将秸秆综合利用与大气污染防治、农业绿色发展和乡村生态振兴紧密结合,以秸秆还田利用为主、离田利用为辅,坚持农用优先、就近利用、多措并举、发展产业,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强化科技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可推广、可持续的产业发展模式和高效利用机制,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促进耕地质量进一步提升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
2、步增强。二、遵循原则(一)精心组织,落实责任。要落实“五细”要求,落细落实各项措施,针对我省秋冬季秸秆还田离田作业有效时间短的实际情况,压实县乡村抓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责任,在利用途径和作业方式确定,机具准备衔接方面提早谋划,确保作业进度。(二)政府引导,产业发展。以政策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围绕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展示基地创建,打造培育一批附加值高,产业链长的秸秆利用项目,优化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结构,提高产业化水平。(三)坚持标准,规范作业。科学布局全省秸秆还田作业模式区域,因地制宜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模式,督促引导秋季收获时控制留茬高度,以利于下步秸秆还田作业。规范秸秆打包离田作业标准,有
3、效控制秸秆离田带土量。(四)垦地协同,加强合作。发挥北大荒农垦集团秸秆还田离田作业能力强、标准高的优势,加强同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的合作,推介成熟秸秆还田技术模式,提高当地秸秆还田作业水平和效率。三、工作目标2023年,全省桔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8%以上。其中,北大荒农垦集团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95%以上;哈尔滨市、绥化市、肇州县、肇源县桔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5%以;其他市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0%以上;各县(市、区)具体工作目标由市(地)级统筹确定;龙江森工集团、伊春森工集团、省监狱
4、管理局等中省直单位农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四、重点任务(一)加强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保育黑土耕地。秸秆还田有利于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地力,对保护黑土地、保障粮食安全起着重要作用。将秸秆机械化直接还田作为重点,进一步提升秸秆还田作业标准化程度,协同推进秸秆腐熟、生产有机肥和畜牧养殖过腹等间接还田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秸秆还田肥料化利用体系,发挥好秸秆还田的耕地保育功能。做好秸秆还田生态效应监测,科学评价秸秆还田的生态环境效应。严格执行秸秆还田标准和操作程序,因地制宜分区域分作物推广秸秆还田技术模式,提高科学规范还田覆盖率和到位率。(二)加快秸秆离田产业化利用,延伸产业链条。加快推进
5、秸秆揉丝、黄贮等饲料化利用,促进秸秆饲料转化增值。鼓励县乡集中供热小燃煤锅炉的生物质改造替换,继续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积极推广秸秆沼气、热解气化等技术,提升农村清洁用能比例。推动以秸秆为原料开展纺编,生产糠醛、非木浆纸、人造板材、降解膜、餐具、复合材料,以及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等产品,延伸秸秆产业链。(三)做好秸秆供需有序桁接,确保原料供应。按照“政府统筹、市场运作、多方受益”的原则,由政府统筹规划秸秆资源供应,指导大型秸秆产业化利用企业、村集体、秸秆离还田作业主体等签订多方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实行订单管理,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保障各方合理收益。(四)
6、规范秸秆打包离田操作,提高作业质量。在秸秆离田作业时,要采取“一遍搂草打包”方式,不能二次进地搂草打包,严禁因清理秸秆残余物过于干净导致表土流失,从源头上把住土壤流失关。积极推广不带土的秸秆离田作业方式。指导秸秆收储运主体、大型秸秆利用企业,对收集的表土及筛下物加强管理,通过直接还田或加工生产育秧基质和有机肥间接还田等方式回流耕地。(五)强化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降低作业成本。探索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径和有效方式,通过加强与北大荒农垦集团对接合作,以及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方式,把秸秆还田离田作业纳入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内容,降低桔秆还田离田成本,解决一家一户解决不了的堵点难点问题。鼓励
7、发展企业自营、农民合作社兼营和经纪人专营等收储运服务网络,通过市场化运作,提供秸秆收储运综合服务。五、扶持政策2023年,省级将通过政府引导扶持,吸引社会资本和农民积极参与,建立农用为主、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发展模式,在保持政策总体连续性的同时,对部分扶持政策进行调整。(一)秸秆还田作业补贴1 .秸秆全量还田作业补贴。对全省行政区域内(不含北大荒农垦集团,森工、监狱等中省直单位农场实行属地化管理,下同),开展玉米秸秆翻埋还田、松耙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32元;开展玉米联合整地碎混还田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开展水稻桔秆翻埋还田、旋耕还田、原位搅浆作业的,省级补贴每亩20元。鼓励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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