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倍增计划”骨干人员子女入读民办中小学校资助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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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倍增计划骨干人员子女入读民办中小学校资助项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本实施细则依据东莞市“倍增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该细则所称的骨干人员子女入学资助项目,是指根据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以下简称“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营业收入增长、规模等情况给予相关企业配置相应的学位指标或入学资助,用于推动本市产业结构和人才结构优化发展的项目。第二条条件要求(一)名誉试点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为正增长,试点企业、协同倍增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增长达15%(含)以上;(二)认定有效期内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其中,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视同“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省“专精
2、特新”企业视同协同倍增企业;(三)人员为企业核心骨干及中高层管理人员,或企业认为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四)人员与所在企业存在社保缴纳的相关劳动关系;(五)企业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所规定的不予资助情况。第三条资助范围对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骨干人员子女入读东莞民办中小学校的学费进行资助。第四条指标分配按照申报企业上年度的营业收入额度划分为三个资助区间进行指标分配。企业可获得年度资助名额(人次)如下:企业营收区间试点企业指标数量(国家“小巨人”)协同倍增企业指标数量(省“专精特新”)工业和商服类企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2亿元以下5
3、000万以下512亿(含)至10亿元5000万(含)至1亿元821()亿元(含)以上1亿元(含)以上123若同时属于多个资助区间的企业,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资助。企业营业收入数据以部门提供为主。第五条资助方式与标准为提高企业获得感,简化流程,本项目将通过“企莞家”平台试行“免申即享二(一)一学年的学费资助方式采取定额补助,资助总金额为5000元;学期(半学年)按照上述补助额减半进行计算。(二)试点企业及协同倍增企业骨干人员子女入读我市民办学校的资助资金实行“一对一”划拨,直接转入骨干人员银行卡一O账户。(三)如国家“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本已纳入倍增企业或协同倍增企业,将按“就高从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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