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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简支梁及轨道板、轨枕预制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局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公路(市政)混凝土预制梁及轨道板、轨枕(以下简称“梁板枕”)预制产品认证管理工作,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以下简称通则)、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和CRCC产品认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所有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公路(市政)混凝土预制梁及轨道板、轨枕预制场(以下简称“梁板枕场”)的预制产品认证管理。归口管理部门为局各级技术管理部门。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局成立局梁板枕认证组,认证组分为:桥梁认证专
2、业组、无昨轨道专业组;有梁板枕预制任务的子分公司须成立公司梁板枕认证组;各梁板枕场须成立梁板枕场认证组。第四条局梁板枕认证组组长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担任,其组员为局技术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物资设备部、安全质量监察部等部门和试验检测与测量分公司相关人员。办公室设在局技术管理部。主要职责如下:(一)收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铁路专用产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及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的最新文件并及时下发。(二)组织参加通则细则、CRCC等宣贯培训。(三)组织对各铁路梁板枕场产品认证前的局级鉴定。(四)督促子分公司梁板枕认证组开展公路(市政)梁场的投产鉴定。(五)协助、协调
3、、指导、帮扶各铁路梁板枕场接受产品检验与实地核查,收集、汇总、分析各铁路梁板枕场取证资料。第五条公司梁板枕认证组组长由公司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为公司分管领导,其组员为公司技术管理、工程管理、试验检测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安全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办公室设在公司技术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公司范围内梁板枕产品认证相关事宜的决策。(二)收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审查部及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局的最新文件并及时下发。(三)收集、汇总、分析各个铁路梁板枕取证资料。(FI)组织参加细则宣贯培训,根据需要组织对新建梁板枕场公司级宣贯培训工作。(五)指导、帮扶铁路梁板枕场局级鉴定
4、、取证(即产品检验、企业实地核查等)、及获证后监督管理;督促铁路梁板枕场在完成任务后及时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六)组织公路(市政)梁场的投产鉴定。(七)督促并验证确认梁板枕场对局级鉴定、取证所提检查问题的整改。(八)负责定期向局报送梁板枕场信息统计,做好沟通汇报。铁路梁板枕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1、公路(市政)梁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第六条梁板枕场认证组组长由梁板枕场场长(项目经理)、书记担任,副组长为梁板枕场副场长(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其他副职领导,其组员为梁板枕场技术管理、工程管理、试验检测管理、物资设备管理、安全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部门相关人员。办公室设在梁板枕场技术管理部门。主
5、要职责如下:(一)梁板枕场场长:是梁板枕认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从场建开始到认证工作的各个环节总体协调。(二)梁板枕场总工程师:为梁板枕场认证工作的协调人。负责组织制定梁板枕场施工工艺细则等指导性文件,负责根据细则的要求,结合具体情况编制认证文件目录,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并指导督促落实,是内业的总负责人。(三)梁板枕场副场长:负责组织关键工序、特殊过程作业,按照要求合理安排、规范施工,组织静载试验外业准备工作,场区内文明施工,是外业的总负责人。(四)梁板枕场其他领导:负责按照梁板枕场认证分工完成相关工作。(五)梁板枕场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根据细则和梁板枕场制定的分工要求完成日常资料的收
6、集、整理、汇总,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外业管理工作。第三章铁路桥简支梁产品认证相关要求第七条铁路桥简支梁预制产品认证基本程序:办理营业执照;局级鉴定;产品检验;实地核查。制梁场应在首件梁生产前,向其生产所在地工商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营业执照。制梁场名称一般应具体到生产地所在县区,如中铁四局集团第*工程有限公司*制梁场。制梁场在铁路桥简支梁产品局级鉴定后,限期完成局级鉴定实地核查不符合和建议改进条款整改,公司梁板枕场认证组核查确认制梁场已全部整改闭合并将整改闭合材料报局技术管理部核备,局收到公司报备的整改闭合材料后方可出具局级鉴定证书。制梁场在取得局级鉴定证书后,须征得公司梁板枕认证组的同意,方可向有
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资格的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委托检验机构)提出产品检验申请。制梁场取得由委托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报告后,方可向制梁场所在地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下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第八条铁路桥简支梁预制产品的局级鉴定的基本条件及工作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局级鉴定基本条件如下:1 .制梁场处于稳定的正常生产状态。2 .制梁场已按细则中的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以下简称核查办法)规定建立了文件目录,且已按文件目录编制完成相关文件。3 .制梁场有生产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必备的设计图纸和标准,编制的产品生产图、主要工艺流程图
8、及施工工艺细则符合设计和相关技术条件的要求。4 .制梁场具备细则中规定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生产设备、工艺工装和检测设备;其生产设备、工艺工装状态良好,检测设备均在有效期内;梁场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相应的资质,并接受了相应的岗位培训且考试考核合格,满足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的需要。5 .制梁场的静载试验工装设备状况良好。6 .制梁场具备钢筋工程、模板工程、预应力工程、混凝土工程、防水工程(若桥面防水层保护层不在制梁场施工时,可不考核)等各项工序考核的条件。7 .制梁场生产的预制梁成品数量:T梁不少于4件且不得多于12件、箱梁不少于4件且不得多于10件,满足静载试验条件(终张龄期不
9、少于30天)的梁不少于1件。8 .制梁场现场必须有适龄的梁体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弹性模量试件,压浆28天抗压抗折强度试件,封锚混凝土28天强度抗压试件,桥面保护层混凝土28天强度抗压试件(若桥面防水层保护层不在制梁场完成的,可不提供,但须出具甲方的证明文件)。准备有梁体预张拉(设计有要求时)、初张拉、终张拉抗压强度试件和终张拉弹性模量试件。(二)局级鉴定按如下程序1 .公司确认制梁场具备局级鉴定基本条件后,至少提前7天按局文件管理流程向局提交局级鉴定申请,并附制梁场信息表(见附件3)。2 .局级鉴定的企业实地核查依据细则核查,主要包括申请资料、人员能力、生产和检验设施设备、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10、、技术文件、生产过程控制及检验。3 .局级鉴定的产品检验依据细则A、B类检验项目和预制梁产品相应技术标准的C类检验项目。4 .局级鉴定期间,制梁场应做好企业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的各项准备工作及配合工作,如实主动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制梁场场长、书记、总工程师、副场长、工程部长、安质部长、物机部长、试验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及主要业务人员不得缺席。5 .局桥梁认证组出具局级鉴定实地核查不符合和建议改进条款汇总表,召开局级鉴定结果通报会。6 .制梁场应在局级鉴定结束后15日内整改完成局级鉴定实地核查不符合和建议改进条款,经公司梁板枕认证组核查、组长签字确认全部整改闭合后,将整改闭合材料报局技术管理部核备。7
11、 .局收到公司报备的局级鉴定实地核查不符合和建议改进条款整改闭合材料后,方可出具局级鉴定证书。第九条铁路桥简支梁预制产品的检验与发证审查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产品检验与发证审查的基本条件依据细则的有关规定。若细则无具体要求,则应符合如下几点:1 .制梁场处于稳定的正常生产状态。2 .制梁场已按细则中的核查办法规定建立了文件目录,且已按文件目录编制完成相关文件。3 .产品检验时,制梁场应满足所委托检验机构的相关要求,若委托检验机构无明确要求,则一般应符合如下几个条件:预制梁成品抽样基数应依据细则的有关规定,若细则无具体要求,则后/先张T梁不少于12件、后/先张箱梁/异型梁不少于10件,满足静载试
12、验梁数不少于3件(不含局级鉴定时已抽取的静载试验梁),生产许可证检验A类项目的检验指标合格;现场必须有适龄的梁体28天混凝土抗压强度、弹性模量试件,压浆28天抗压抗折强度试件,封锚混凝土28天强度抗压试件,桥面保护层混凝土28天强度抗压试件(若桥面防水层保护层不在制梁场完成的,可不提供,但须出具甲方的证明文件)。准备有梁体预张拉(设计有要求时)、初张拉、终张拉抗压强度试件和终张拉弹性模量试件。(二)产品检验与发证审查应按如下几点做好配合工作:1.公司应在产品检验机构现场检验组(以下简称“检验组”)、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铁路专用产品审查部现场审查组(以下简称“审查组”)进场7天前,按局文件管
13、理流程向局提交协助申请。2 .检验组、审查组在制梁场进行审查期间,公司梁板枕认证组应在现场参与产品检验、发证审查工作,配合制梁场做好各项工作。3 .检验组、审查组进场前,制梁场要编制完成会务手册等,其内容及格式按照检验组、审查组要求办理。4 .检验组、审查期间,制梁场全体人员均应到场配合检查,特殊情况下有不能到场的,应经检验组、审查组同意。5 .制梁场在发证审查后,应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地方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提交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和建议改进条款等的相关整改资料,并报审查组备案。第十条获证后相关要求铁路制梁场对所取得生产许可证原件应专人保管。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后续监管规定(原国家质检
14、总局2011年第11号公告)要求,铁路制梁场在取得生产许可证后,每年度应向当地生产许可证管理部门提交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铁路制梁场在完成预制梁生产任务后应当及时办理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生产许可证到期后,如需继续生产,则按通则要求办理延续手续。第四章轨道板、轨枕产品认证相关要求第十一条轨道板、轨枕产品主要为CRTSIn型轨道板、CRTSl型双块式轨枕及高速道岔板、枕。第十二条局无祚轨道专业组负责对全局板、枕场的场建、生产、产品认证过程进行检查、指导和帮扶工作。第十三条轨道板、轨枕产品在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eC)认证前,需进行局级鉴定,鉴定通过后,方可申请进行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
15、认证。局级鉴定按照CRCC产品认证实施细则标准执行。第十四条轨道板、轨枕产品认证工作由地方质检部门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e)进行现场检查认证。各轨道板、轨枕场产品认证前应及时与上述单位联系、沟通。第十五条轨道板、轨枕产品认证规则,现采取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方式进行,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参与检查监督。第十六条轨道板、轨枕产品认证执行标准一般有CRCC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铁路产品认证通用要求(中铁认函(2017)113号);CRCC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预应力混凝土枕(中铁认函(2017)448号);预应力混凝土枕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高速铁路CRTSIn型板式无昨轨道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轨道板暂行技术条件;相关产品图纸、工艺标准、施工合同及建设单位要求。第十七条铁路轨道板、轨枕产品认证初认证基本程序:认证申请;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认证结果评价;获证后监督。第十八条初始工厂检查应包括:申请材料的文件审查和企业现场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检查范围: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检查时间:一般情况下,申请方申请认证的要求经CRCC评审并签订认证合同后,进行初始工厂检查,检查时间包括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检查结果:在文件审查结束后应编写文件审查报告,并提出以下审查结果,文件审查基本符合要求,进行工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