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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姓名学号专业联系电话辅导员联系电话导师联系电话外出期间联系人1、联系电话1、2、2、校内联系人联系方式家庭联系人家庭联系方式父母是否了解此情况是()否()是否已购买保险是()否()何种保险及保单号外出时间至外出地点外出事由外出事由:本人已仔细阅读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外出安全须知,我自愿接受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与学校保持联系,注意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本人签字:年月日导师意见签字:年月日系主任意见签字:年月日院(系)意见签字:年月日备注:1、校内联系人应是导师、研究所(中心)教师、辅导员或教学秘书;2、院(系)意见一栏根据外出活动内容由学院(系)领导审核签字。3、本申
2、请表需一式两份,一份由本人保存,另一份放在辅导员处进行存档。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外出安全须知1、学生外出包括校外实习、社会实践、科研工作、学术交流、个人事假等各类校外活动。2、学生外出应主动接受安全教育,学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外出期间应文明外出,遵纪守法;不听信谣言,不传播有害信息,不参与各种非法活动。3、学生外出期间要注意饮食卫生和人身财产安全,保持良好的生活规律,严禁酗酒;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选择安全合法交通工具;外出地点涉及环境恶劣、复杂的区域时,应了解当地气象、地理、治安等有关情况,尊重地方民风、民俗,执行地方政策法规。4、因公外出的学生,需由派出单位或导师为其购买人
3、身意外伤害保险,因私外出的学生建议自行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5、学生外出需填写管理学院学生外出申请表,确定校内联系人,经导师签字、学院审核,辅导员处备案后方可出行。凡未经申请自行外出的学生,在外出期间发生的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6、学生外出原则上应按预定的区域、路线、内容与时间进行,应主动与校内联系人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QQ等方式保持联系,保证每周至少沟通一次,及时通报情况;若临时改变外出区域和路线,或申请延长假期,必须及时向学院汇报并委托校内联系人办理相应手续;外出结束后应立即返校报到、销假。7、学生外出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故,要保持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
4、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8、学生因公外出期间,由于与公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外出事故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9、学生外出事故的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确定。10、学生外出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等,由学生本人依法承担责任,学院也将根据具体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Ik对学生外出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个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阅读完毕本人签字:年月管理学院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院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大学学生考勤规定,切实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落到实处,保障外出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准确掌握学生情况确保校园稳定,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
5、办法。一、总则(一)认真做好学生外出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外出情况,严格审核学生外出申请,妥善处理学生外出时发生的各种事件与事故。(二)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强化安全意识。教育学生要文明外出、遵纪守法,不听信谣言、不传播有害信息、不参与非法活动。(三)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由学校组织的属教学环节的外出实习、社会实践、科研工作、学术交流等校外活动。学生外出在严格遵守大学学生考勤规定基础上,同时参照本办法进行学生外出管理。(四)学院学生上课期间因私外出应严格遵守大学学生考勤规定,认真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如发现学生违反大学学生考勤规定行为,学院将严肃处理。二、学生外出
6、申请及审批(一)对申请外出的学生,要求本人阅读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外出安全须知,填写大学管理学院学生外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二)因公外出的学生由派出单位或导师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附家长知情同意书、实习单位接收函、大学管理学院外出安全须知等文件,根据外出活动内容由学院办公室审核,审核后交辅导员处备案。(四)辅导员需根据申请表认真填写管理学院学生外出情况汇总表,便于学院掌握外出学生人数、去向、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五)凡未经申请自行外出的学生,在外出期间发生的事故或造成的不良影响,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三、学生外出期间安全管理(一)学生外出原则上应按预定的区域、路
7、线、内容与时间进行,应主动与校内联系人(与申请表中联系人一致)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QQ等方式保持联系,每周至少联系一次,及时沟通情况;若临时改变外出区域和路线,或申请延长假期,必须及时向学院汇报并委托校内联系人办理相应手续;外出结束后应立即返校报到、销假。(二)学生外出期间如果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等突发事故,要保持冷静,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学校报告。(三)学院应及时掌握外出学生具体情况,与长期外出学生的家人保持联系,确保出现突发事故时能够迅速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四、学生外出事故处理(一)学生外出事故的责任,应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确定。(二)学生因公外出期间,由于与公务无关的个人行为造成外出事故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为履行职务中的发生的事故,学院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积极帮助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三)学生外出期间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等,除学生本人依法承担责任外,学院也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四)对学生外出事故负有责任的组织或个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五)学生外出时发生事故情况和出现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果,学院须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五、附则(一)本办法由大学管理学院负责解释。(二)本办法经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