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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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推进智慧工地建设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住建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建局、盐南高新区住建局,市各有关单位:为全面推进我市智慧工地建设,提升建筑施工本质安全水平,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智慧工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建质安(2020)78号)、关于统一全省建筑工程绿色智慧示范片区建设标准及加强过程管理的通知(苏建函质安(2020)658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智慧工地费用计取方法的公告(2021)第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智慧工地建设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一)2021年6月底前,依托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省安管系统),建成盐城市智慧工地监
2、管平台(以下简称市监管平台),完成市直、阜宁县2个省级绿色智慧示范片区建设,市区在建政府投资规模以上工程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二)2021年12月底前,市区在建规模以上工程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全市在建政府投资规模以上工程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推动我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建设企业智慧应用平台,加强企业对项目的实时管控,提升智慧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三)2022年6月1日起,全市规模以上在建工程实现智慧工地全覆盖,并在智慧工地优先发展安全应用的基础上,逐步推进BlM技术、绿色施工等技术应用。2022年12月底前,我市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智慧应用平台使用实现全覆盖。二
3、、实施范围建设工期6个月以上的,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三、实施内容智慧工地基本实施项包括建设现场安全隐患排查、项目人员动态信息管理、进出人员身份识别及在岗信息显示、扬尘管控、视频监控、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身份识别、塔吊钩头可视化等系统和智慧工地数据集成平台(以下简称工地集成平台)等。对有省、市标化创建目标的建设项目,还应实施安全帽人员立体定位、高处作业防护预警、危大工程监测预警等智慧工地应用(实施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2、3)o四、建设流程(一)明确智慧工地建设目标。建设和施工单位应于项目开工前明确智慧工地建设目标,并在省安管系统中申报。各地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将智慧工
4、地建设的相关要求列入项目施工安全监督告知会议的内容。(二)制定智慧工地建设方案。建设单位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制定智慧工地建设方案,方案应明确智慧工地建设的责任人、集成服务商、实施内容、资金投入计划以及智慧工地设备数量、型号和安装的位置等(编制要求详见附件4)。(三)申请接入市监管平台。施工总承包单位完成硬件安装、集成平台搭建和系统调试后,应提出申请接入,并提交经建设、监理单位确认的智慧工地建设方案。对满足接入条件的项目,市监管平台技术服务单位应在3个日(历)天内完成接入工作。智慧工地设备安装(位置、数量等)发生变化的,应重新申请接入(接入流程详见附件5)。(四)智慧工地系统运行。施工总承包单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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