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争雄、郭俊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19〕129号docdocx.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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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129号关于对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争雄、郭俊彬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吉争.推、郭俊彬: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财政部、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12)2号)等规定,我局对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猛狮科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你们执业的猛狮科技2018年报和内控审计工作进行了延伸检查。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在审计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一、识别确定重要组成部分程序存在缺陷你们未能针对猛狮科
2、技识别相关的集团重要组成部分,且未能针对猛狮科技相关子公司设定重要性水平。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一一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第二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二、子公司收入截止性测试程序缺失你们对猛狮科技子公司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猛狮新能源车辆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未按严格按规定实施收入截止测试程序,未能对其收入的发生和完整性认定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一一审计证据第十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三、未能对子公司收入原始数据存在的不一致情形采取进一步审计程序你们在猛
3、狮科技子公司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收入审计底稿中记录的对浙江裕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销售金额与浙江裕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收入底稿记录的内部交易数据不一致,你们未确定需要修改或追加哪些审计程序予以解决以上存在疑虑的情形,也未考虑存在的情形对审计其他方面的影响。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一一审计证据第十条、第十五条的规定。四、未按照审计计划执行费用审计程序你们对猛狮科技子公司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费用截止测试程序缺失,未能对其管理费用的准确性、完整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上述情形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一一审计证据第十条的规定。五、营业外支出审计程序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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