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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无偿献血活动的通知各村、各部门: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献血条例和公民用血管理办法,保障血液供应和血液安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一、献血活动开展的意义无偿献血工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民生问题,是发扬人道精神、传递爱心、拯救生命的崇高社会公益事业,不仅是利人利己的善举,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充分体现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国家提倡18-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并鼓励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献血,为树立社会主义新
2、风尚作表率。二、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强化无偿献血观念,增强无偿献血意识。镇红十字会、各村要认真做好无偿献血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参与,确保完成无偿献血指导性指标。(二)广泛宣传。镇红十字会、各村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献血条例及无偿献血有关知识,使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认真履职,确保广大群众不因不了解政策而不能参与献血,导致本人、家属发生用血需要时不能享受相关政策。(S)严格落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相关规定,依法推动我镇无偿献血工作开展,做好无偿献血协调服务工作。各村、各部门按照2022年各村无偿献血计
3、划数统计表,将参加无偿献血的人员名单于6月24日下午15:00前上报给镇社会事务办,无偿献血工作将纳入部门目标考核。三、时间及地点L无偿献血活动时间:2022年6月29日(星期三)上午9:00至下午13:00o2 .无偿献血活动地点:镇政府一楼大会议室。四、注意事项(一)献血前L请一定带上本人身份证献血,有献血证的也需要带好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军警官证也可)。献血年龄: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体重:男250公斤,女245公斤(女性生理期及前后三天不能献血)。3 .献血前一晚请保证充足睡眠,不能喝酒,不能喝浓茶,前一晚
4、晚餐饮食清淡,不能吃高脂肪食物,以免发生脂肪血。4 .不能空腹献血,正常吃早餐(饮食清淡,不要喝早酒,不要喝豆浆),献血前可适量饮温开水。5 .有重大病史和高血压、高血糖等长期需要吃药治疗的同志请不要报名参加献血。6 .填写体检表时要求字迹清楚,工作单位应填写全称。献血后L采血后稍事休息,站立不要过快,避免立即弯腰下蹲;7 .及时按住手臂针扎的地方5T0分钟,切忌揉搓;8 .保持针眼干燥、清洁,8小时后可除去创可贴;9 .2天之内避免剧烈运动,采过血的手臂当天不要提举重物;5 .献血后不需要刻意“大补”,较平时多补充流质饮料,如水和果汁,不要暴饮暴食。6 .如有任何不适,请及时联系血液中心。五
5、、疫情防控要求(一)做好自我筛查,有近14天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献血;近14天内密切接触者或次密接触者不参加献血;近5天内有发热、咳嗽、头痛、吃药人员不参加献血。(二)请参加献血人员严格按照通知时间要求分批次参加献血活动,不扎堆、不聚集,自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同时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填写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无偿献血征询附加表,若出现选项中2-9项为“是”,不得参加本次献血活动。六、献血与用血的有关规定(一)省献血条例第七条:国家机关、军队、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动员和组织本单位或本居住区的健康适龄公民无偿献血;对无偿献血者,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无偿献血证书。(二)省献血条例第九条:公民临床用血时,应交付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时,按所献血量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累计献血400毫升以上的可终身无限量免费享用所需血液;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时,仍可按所献血量免费用血。(三)县人民医院已安装用血返还信息管理系统,在县人民医院用血可以直接报销。(四)对参加本次无偿献血且献血成功者,各村干部群众符合条件者可享受50元生活补助,各部门职工可享受1天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