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提升城市防洪排涝减灾能力,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降低城市硬覆盖率,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促进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和水安全战略,以提升城市防洪排涝、供水保障能力、节约水资源、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为总体目标,以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为基本途径,以国家和省级海绵城市建设试点为示范牵引,依
2、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综合采用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等多种手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科学规划和统筹实施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公园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排水防涝设施、水系保护与修复等6类重点项目建设,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为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二)工作目标。全市形成一批示范片区和项目,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措施,最大限度地降低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实现将雨水就地消纳利用。到2025年,我市城市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能
3、达到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目标,到2030年,我市城市建成区80%以上的面积达到以上目标,基本建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新区”。(三)基本原则。坚持绿色发展、规划引领、统筹建设、试点示范、社会参与的原则,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各项目标要求落地,切实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先,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修复水生态,涵养水资源,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二、坚持规划引领(-)推进规划编制。结合我市水文特征及发展条件,按照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确定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指标、实施策略和重点实施区域,抓紧编制完善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在编制
4、、修编国土空间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建筑与小区、道路、绿地、广场、水系、排水防涝等相关专项规划时,要把海绵城市建设有关要求和内容纳入其中,将雨水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作为刚性控制指标,使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与相关专项规划相互协调与衔接,相关指标不能低于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确定的目标值。划定城市蓝线和绿线时,要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空间格局,将河流、湖泊、湿地、坑塘、沟渠和绿地湿地林地等水生态敏感区纳入城市规划区中的非建设用地(禁建区、限建区)范围。要建立区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确区域排放总量,不得违规超排,切实将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刚性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中心城区、县城在2022年6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
5、的编制。(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责任部门: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严格规划实施。严格实施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统一相关规划的实施管理。城市规划许可和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必须把新建住宅小区雨水收集利用、可渗透面积、蓝线划定与保护等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作为前置条件,纳入市政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等相关制度、规范,并制定具体措施;严格控制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条件,依法将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纳入土地出让、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城市规划建设管控环节。在建设工程立项、可行性研究、方案、初步设计、
6、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将海绵城市相关工程措施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将低影响开发雨水设施纳入施工监理范围,健全雨水设施质量检验检测等制度;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前,应当复核雨水年径流量控制率指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写明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程措施的落实情况,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园林局、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大佛景区管委会、苏稽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完善技术标准。相关部门要在国家海绵城市相关标准规范的基础上,按照低影响开发理念及控制目标和要求,结
7、合我市地域、气候等特点,突出本地海绵城市建设的关键性内容和技术性要求,编制相关技术规定,指导项目实施。研究出台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等,科学指导我市海绵城市建设。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园林局、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大佛景区管委会、苏稽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分类推进海绵型城镇建设(-)加快海绵型城市新区建设。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要坚持以目标为导向,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制订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指标体系,将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目标要求、技术方法系统纳入新区建设的具体
8、规划和工程实践中,全面推广海绵城市建设,确保雨水径流特征在新区开发建设前后大体一致,基本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和要求。(牵头部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园林局、高新区管委会、峨眉山景区管委会、大佛景区管委会、苏稽新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二)有序实施海绵型旧城改造。对城市旧城区,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结合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老旧居住小区绿色化更新改造等,以解决城市内涝、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体治理为重点突破口,因地制宜采取微地形处理、屋顶绿化、透水铺装、柔性防水基础、雨水调蓄与收集利用等措施,推进区域整体治理,提高雨水积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加快 推进 海绵 城市建设 实施 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