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工伤保险病人就医暂行管理办法.docx
《医院工伤保险病人就医暂行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工伤保险病人就医暂行管理办法.docx(2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医院工伤保险病人就医暂行管理办法为了保障工伤保险病人医疗需求,规范工伤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有关政策,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由负责医疗管理工作的院领导主管工伤保险管理工作,医疗保障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并设医保专干经办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工作,二、严格执行医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和全民医保暂行管理制度。三、医疗保障中心负责通过医务部在接到其他工伤医疗服务协议医院的会诊邀请时,及时派出相关专家、急救车尽快赶往邀请医院会诊,配合参保单位将在非协议医院住院的工伤保险病人或待定工伤保险病人尽早转诊到我院诊治。四、接诊工伤保险病人或待定工伤保险病人看门诊或急诊时,
2、在诊疗手册上详细记录受伤时间(精确到时分)、地点、受伤经过和诊治经过和医嘱等。五、严格掌握工伤保险病人入院标准。主管医生和责任护士根据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审核身份,严禁任何形式的冒名顶替和挂床住院现象。六、严格执行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及补充规定和湖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设施支付标准,原则上不得发生目录外医疗费用,确因病情需要使用目录外药品,需填写医院工伤保险病人使用目录外药品申报表”报医疗保障中心,经医务部、医疗保障中心审核后方可。七、工伤保险病人住院期间进行了非工伤疾病的检查或治疗,主管医生在病程记录中详细记录,填报非工伤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院 工伤保险 病人 就医 暂行 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