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区“百佳病案”评选活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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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全区“百佳病案”评选活动方案为促进医疗机构提升病历内涵质量,充分发挥优秀病案示范作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百佳病案”评选活动的通知和XX全面提升医疗质量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要求,制定本活动方案。一、活动范围全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二、活动主题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持续提升病历内涵质量。三、活动口号病历质量从我做起。四、组织管理卫生健康委指导病案管理质控中心负责全区“百佳病案”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各盟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盟市病案管理质控中心)负责本辖区评选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组织本机构优秀病案评选工作。五、活动流程
2、(一)院内自评。2023年9月25日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归档的病案中遴选优秀病案,推荐参加“百佳病案”评选活动。其中三级医疗机构推选不超过20份病案,二级医疗机构推选不超过10份病案。推选范围应尽量包括门(急)诊病案、住院病案、日间医疗病案3种类型。其中,住院病案应当符合推选原则(附件1)。(二)XX推荐。医疗机构填写推荐病历名单(附件2)并报至属地XX卫生健康委(盟市病案管理质控中心),各XX卫生健康委(病案管理质控中心)收集汇总本辖区医疗机构推荐病历名单,于9月25日前统一报至病案管理质控中心邮箱。(三)报送电子病历。医疗机构将推荐的病案数据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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