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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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为推进我县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按照“政府引导、部门监管、多元参与、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大力鼓励和支持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建立以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管理规范、安全健康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和管理体系,逐步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幸福。二、发展目标2022年,我县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管理体系和家庭科学育儿综合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到2025年,多元化、多样化、符合我县实际需要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婴幼儿
2、照护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婴幼儿健康管理率和婴幼儿看护人员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均达到95%以上,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三、主要任务(一)大力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建设1.统筹托育机构规划建设。将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全县新建住宅区配套建设中,按照标准和规范,根据本区域人口状况和服务需求,单独或与配套幼儿园合并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2025年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在老旧居住小区设施改造过程中,通过做好公共活动区域和设施改造,为婴幼儿照护创造安全、适宜的环境和条件。加大对
3、农村和贫困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推广婴幼儿早期发展项目,根据实际统筹考虑婴幼儿服务设施建设的拓展。(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农牧渔业集团、县自然资源局、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住建局)2.发挥社区公共服务功能。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和农村服务体系内容综合利用和盘活社区现有场所和资源,提供非营利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大力推动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社区,使基层各类机构、组织在服务保障婴幼儿照护等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农牧渔业集团、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3拓展托育服务机构阵地。支持社
4、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支持用人单位单独、联办或与社区共同举办非营利性照护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等机构承接公益性婴幼儿照护服务。(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农牧渔业集团、县教育局、县总工会)4.推行托育服务一体化建设。充分利用教育部门“托幼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优势和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在新建配套幼儿园时落实托班建设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加大普惠性幼儿园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公办和民办幼儿园通过改建、扩建等方式,增加托育资源
5、供给。(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农牧渔业集团、县教育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5,丰富托育照护服务方式。独立开办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一般设置乳儿班、托小班和托大班,招收3岁以下婴幼儿。根据婴幼儿家庭的实际需求,向婴幼儿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灵活多样的服务模式。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自身服务能力,提供差异化婴幼儿照护服务。针对612个月、1224个月、2436个月不同年龄差异及特征,为入托婴幼儿分别提供差异化的生活料理、习惯养成、安全保障等服务,保障入托婴幼儿安全健康成长。(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农牧渔业集团、县教育局、县卫健局、
6、县总工会)(二)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指导1 .认真落实休假制度。落实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婴幼儿家庭照护创造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工会)2 .积极支持劳动就业。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对有重新就业需求的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鼓励多种形式灵活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3 .开展育儿指导和健康管理。通过入户访视、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庭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及科学育儿知
7、识宣教、培训。建立婴幼儿健康档案,切实做好婴幼儿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日常保健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妇联、县总工会)4 .营造适宜的婴幼儿照护环境。在客流量较大的交通枢纽、商业中心、医院等公共场所建设母婴设施,开辟服务绿色通道,为婴幼儿出行、哺乳等提供便利条件。(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农牧渔业集团、县总工会、县卫健局)5 .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信息化支撑。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资源,结合婴幼儿照护服务实际,推广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探索应用信息化手段,连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家庭,实现线上线下结合,在优
8、化服务、加强管理、统计监测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管委会、农牧渔业集团、县卫健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三)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体系1.落实登记备案制度。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登记,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的托育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册登记。托育机构申请登记时应当在业务范围(或经营范围)中明确托育服务内容。注册登记后,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其登记信息推送至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并同时告知举办人向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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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 促进 以下 婴幼儿 照护 服务 发展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