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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乡关于建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我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做好各项工作,严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为梅家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平安稳定、和谐有序的环境。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建立严重精神障得患者(以下简称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总召集人:乡党委书记召集人: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乡长成员:各村(社区)、相关站所、卫生院、派出所分管负责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具体职责是: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各方力量,总结工作,交
2、流经验,研究解决重大问题,促进全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综治办,由政法委员薛峰兼任办公室主任,协助总召集人按时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召开联席会议。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一)开展排查评估工作。由各村(社区)牵头,派出所、卫生院、民政办等部门配合,定期组织村(社区)干部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对辖区内患者开展持查摸清患者底数和基础信息,建立台来,并及时更新患者动态信息。公安派出所重点做好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曾有肇事肇祸行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管控工作,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随访。配合由县委政法委统筹组织开展的精神障碍患者危险评估工作。(二)落实监护责任,实施有奖
3、监护。各村(社区)要全面掌握患者监护责任的落实情况,定期与患者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依法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根据县卫健局组织建立的有奖监护机制,对录入公安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及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的居家患者监护人实施有奖监护。凡患者未发生肇事肇祸行为的,由县财政按相关文件规定和上年度内实际监护期限给予患者监护人监护奖励,奖励经费由县卫健局按相关规定发放。(三)分类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对危害自身安全的患者的送治,经其监护人同意,由各村(社区)组织、公安派出所予以协助;对流浪乞讨、“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查清原籍和监护人)患者,由民政办报送及时送诊救治,涉及相关
4、治疗费用按相关政策执行;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患者的送治,由乡村两级工作人员、派出所及时送至。卫生院要指导精神专科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关于精神疾病的诊断标准及诊断治疗程序,严格规范患者的收治诊疗工作,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对治疗后病情稳定或痊愈的患者,由定点收治医院通知其监护人及时将其接回,在医院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乡村两级组织后,所在村(社区)做好日常管控工作。(四)落实救助帮扶责任。积板推动落实贫困家庭患者免费救治工作,由民政办对患者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定,对符条件的贫困家庭患者优先落实救助政策;乡残联加强对困难家庭患者免费基本治疗药品的发放工作,为符合精神
5、残疾的患者办理残疾证。(五)应急处置工作。综治办应根据不同等级患者,逐一落实个案管理措施,制定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肇事肇祸突发事件,派出所应当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共同依法稳妥处置,对已经造成现实危害的患者一律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严防其流散社会,危害公共安全。三、联席会议工作要求(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活动或不可抗因素,经总召集人同意,可延期召开。各村(社区)、辖区各站所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分别汇报严重精神障碍息者服务管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现场交互基础信息,研究解决在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根据实所工作青要,联席会议也可实时召开,工作中如遇到重大突发情况或经私下协离不觉解决的困难问题,各成员单位可向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汇报,及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参会单位,可根据具体会议内容确定。(三)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履职尽责,做到既各司其职、尽心尽责,又相互配合、无缝对接,务实高效推进工作开展。对因工作不重视、不落实,在工作开展过程中推诿、扯皮、拖拉等现象,导致患者实施暴力行为、发生恶性案(事)件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已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