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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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丘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52号),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城乡发展,按照“质量为本、安全至上、自然和谐、绿色发展”的原则,全面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协调,加快构建
2、权责清晰、上下联动、运转高效、多方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系,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交通运输保障。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底基本建立权责清晰、齐抓共管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形成财政投入职责明确、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格局。农村公路路长制高效运行,治理能力明显提高,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改善,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到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
3、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三、主要彳王务(-)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1 .市级加强指导监督,建立完善政策机制。市政府负责整体推进县(市、区)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制定完善市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补助政策措施,指导、督促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履行主体责任,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县(市、区)绩效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全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加强政策引导和业务指导。市财政局要加强市级资金筹措,按规定落实农村公路养护市级补助资金。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制定实施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木搦兴局。2 .县级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养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明确有关部门、乡级政府、村民委员会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要细化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对乡级政府绩效管理。要落实本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公安、应急、审计、市场监管等部门和乡级政府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中的具体责任,并督促其履行相关工作职责。按照
5、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将养护资金、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加大履职能力建濡口管理养护投入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3 .乡村两级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管养工作。乡级政府在县级政府确定的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乡镇管理养护机构建设,确定专职人员,落实管养责任,推进乡镇农村公路管养体系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因地制宜开展村道管理养护工作。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开展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推动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鼓励采用以奖代补
6、方式,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交由村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鼓励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范围,为困难群众提供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二)保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L落实成品油税费改革资金。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加大对普通公路养护的支持力度。从2022年起,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替代原公路养路费部分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不再列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他支出。市县两级财政要将农村公路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等其它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确保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有效运行。责任单位:
7、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2 .完善养护工程资金补助政策。充分发挥省、市两级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养护工程建设,采取奖补结合、先建(养)后补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和激励县(市、区)开展四好农村路国家级示范县、省级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美丽农村路创建等工作,并根据不同时期养护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调整奖励支持方向。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3 .落实日常养护资金保障政策。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省、市、县三级公共财政资金(不含替代养路费部分)用于农村公
8、路日常养护的总额不得低于以下标准:县道每年每公里IOOOO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省、市、县三级按照2:2:6的比例分担(省与财政直管县按4:6的比例分担)l实际高于上述比例的不得降彳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4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和日常养护补助政策,建立与里程、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相关联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调整周期不超过五年。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5 .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各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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