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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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暂行办法)为规范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和运行管理,切实改善二次供水服务品质,确保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158号)、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66号)、关于加强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的指导意见、市城市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县城乡供水管理办法、县城乡节约用水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一)本办法所称居民住宅二次供水(以下简称“二次供水”),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划建设的居民商品住宅以及政府保障性住房、动迁安置住房和城中村改造住房等居民住宅,由于建筑高度所需供水总水头超过市政
2、供水管网规划服务压力,通过建筑内部供水设施将市政供水管网的自来水经储存、加压再供给居民用水户的供水方式。(二)本办法所称二次供水设施,是指为二次供水设置的安防设施和从泵房进水总水表后控制阀门至各幢居民住宅用户结算水表止的相关设施,包括泵房、储水设施、加压和水处理设备、电气和自控系统、输水管道、用户水表等。二次供水设施应独立设置,不得与消防、非饮用水等设施混用。(三)二次供水设施的设计、建设、施工应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执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建设由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作为项目业主。(四)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管理仅包含住宅小区,不含其它商业地产、企业、集体资产等非居民住户。(五)对新建、在建和已建居
3、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改造和运行管理,按照“规范新建、控制在建、逐步改造接收已建”和“统一建设标准、统一运行管理、统一收费标准”原则予以规范,确保工程质量和统一管理。二、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水利局作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二次供水主管部门,负责二次供水的运行监督管理,牵头实施二次供水设施的改造工作。市自来水供水企业作为二次供水的供水单位,承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技术指导,根据本办法规定承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经费,负责经改造和移交接收的二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市发改局负责二次供水相关服务的价格制定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二次供水设施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监管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
4、施改造补助资金。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新建居民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的规划审查工作。市住建局负责提供超过市政供水管网规划服务压力的居民住宅状况,负责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质量监督工作,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工作提供住宅质量安全等服务。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落实二次供水水质抽样检测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二次供水的价格监督检查和计量管理工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配合做好物业住宅小区范围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政策宣传和改造发动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计划的调查统计和上报工作,做好政策协调和宣传发动等工作。三、新建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工程建设(一)新建居民住宅
5、对水压要求超过市政供水管网规划服务压力的,应按照上级建设部门制定的技术规程要求配套建设二次供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在审查二次供水设计方案时,建设单位提交审查的给水方案须经市农业农村水利局确认。(二)本办法发布实施后,尚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居民住宅,其二次供水设施可以由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技术要求自行建设,鼓励委托有资质的供水企业按规范程序建设。(三)新建居民住宅供水设施工程竣工后,纳入联合验收,市自来水供水单位、公安、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参与。验收合格的,予以通水。(四)新建居民住宅,其二次供水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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