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城区文明养犬管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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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城区文明养犬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XX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城区建成区为限制养犬区域(简称“限养区”)。限养区的具体范围由华龙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园区管委会确定并公布。本市限养区范围内单位和个人的养犬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市对养犬实行严格限制、严格管理、限管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部门执法、基层组织参与、社会公众监督、养犬人自律的管理机制。限养区
2、内除辅助、导盲、导听等需要外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严格限制犬只养殖场设置。第四条养犬管理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建立由城市管理、公安、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和其他有关部门组成的养犬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任务分工。(一)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养犬的登记、办牌,犬只留检、周转(收容)场所的设置,狂犬、流浪犬、无主犬、无证犬的处置及违规养犬行为的查处;牵头修订和完善养犬管理相关制度,受理养犬管理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开展养犬管理工作宣传活动,统一制作犬只标牌资料;定期组织召开协调机制会议,及时通报情况信息,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二)公安部门负责确定并公布烈性犬、大型犬的体型标准和种类;负责
3、查处打击因犬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和犯罪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执法和应急处置工作。(三)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类狂犬病的免疫管理,负责犬类狂犬病疫情的监测,负责统一印制犬只免疫证和免疫档案。做好犬只集中饲养和无害化处理等场所(包括犬只周转、收容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审查,以及犬诊疗机构的审查许可工作;负责对犬只无害化处理进行技术指导。(四)卫生健康部门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犬伤处置、狂犬病人抢救治疗、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及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犬伤规范化处置。(五)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涉犬经营单位依法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六)相关财政部门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养犬管理工作中的经费
4、保障。(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犬只周转(收容)场所设置用地的协调保障。(八)宣传部门应当做好养犬管理法律、法规以及疾病预防的宣传教育工作,倡导规范养犬、文明养犬。(九)华龙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养犬管理属地责任,加强对养犬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养犬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将养犬管理工作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第五条养犬的个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个人在限养区内养犬,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住所限养一只。第六条实行养犬登记挂牌制度,按下列规定进行申请登记:需要养犬的单位和个人,在犬只出生满三个月,应当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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