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体育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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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体育行业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快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体育行业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增强体育市场主体诚信意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体育行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社会信用评价机制和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府规(202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
2、于全市各级体育行政机关履行法定监管职责时,根据信用状况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并针对不同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开展差异化监管。第三条(概念界定)本办法所称体育行业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管理是指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序,以信用信息归集为基础,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的、体育行业部门掌握的及评价及体育行业市场主体自主申报的信息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状况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价,并以信用分数、信用等级等形式来标明其在体育行业诚信状况的活动,根据信用等级对行业主体进行分级分类管理。第四条(基本原则)体育行业信用评价及分级分类监管应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一致可溯、包容审慎、动态调整、权益保护的原则。第五条(职责分工)市体
3、育局负责全市体育行业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研究谋划、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负责统筹全市体育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制定体育行业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负责推动体育行业各类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编制;负责推动实现体育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结果在体育活动中的应用,依法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各区体育局负责配合开展体育行业信用评价与分级分类办法的实施。鼓励相关单位参照本办法开展市场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第二章信用评价第六条(信息来源)体育行业信用评价来源信息包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的、体育行业部门掌握的及体育行业市场主体自主申报的信息,有效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评价
4、流程规范)市体育局负责制定发布体育行业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组织开展信用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区体育局、行业协会和技术支撑机构应配合市体育局,做好信用评价相关信息的归集、报送工作。体育行业信用评价范围、评价指标等具体内容在评价实施细则中另行规定。第八条(信息分类)体育行业信用评价使用信息包含基本信息、守信践诺信息和失信违诺信息等。基本信息是指可识别、分析和判断体育行业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股东或者合伙人等登记注册信息;资格、资质等行政许可信息;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获得的认证认可信息及其它
5、反映体育行业市场主体基本情况的信息。守信践诺信息是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反映体育行业市场主体在日常经营活动过程中守信践诺的信息,包括荣誉奖励信息、社会贡献信息、遵纪守法信息、行政管理信息、其他守信践诺信息。失信违诺信息是指体育行业市场主体违法违规信息,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确认违法违规但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信息;拒绝、阻挠执法,伪造或故意破坏现场,转移隐匿隐瞒、伪造、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擅自动用查封扣押物品,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等行为信息;其他失信违诺信息。第九条(评价指标体系)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评价指标、评分标准、记分规则等,实行动态调整。(一)评价指标:结
6、合各市场主体实际,制定正向与负向指标,并根据应用情况进行调整优化。(二)评分标准:包含评价指标的权重、评价分值与评价等级。(三)记分规则:采取基础信用分+附加信用分的记分规则,在基础信用分基础上进行加分或减分,形成最终得分。(四)评价模型及实施技术:评价设置初始基础分,并规定附加分范围,根据基本信息、守信践诺信息和失信违诺信息等各项指标得分通过信用信息技术平台进行加权求和。信用评分越高,表示信用状况越好。第十条(信用评价等级划分标准)体育行业信用评价共划分为五个信用等级,分别为A级(守信优秀)、B级(守信良好)、C级(守信一般)、D级(一般失信)、E级(严重失信)。A级表示守信优秀。信用主体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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