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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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方案第六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主赛道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参赛项目类型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2 .“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3 .“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4 .“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5 .“互联
2、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二、参赛方式和要求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不多于10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2.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三、参赛组别和对象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
3、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一)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二)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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