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研室工作条例.docx
《大学教研室工作条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教研室工作条例.docx(6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大学教研室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按照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研究方向而设置的基层教学组织。教研室在院(系)的直接领导下,根据相关工作计划,组织一线教师及其他教学工作人员,积极承担各类教学任务、开展教研活动。第二条教研室在促进教学工作发展、培养优秀人才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强教研室建设有助于深入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推进教学改革,有助于提高师资水平和教学质量。为进一步发挥教研室作为基层教学组织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条例。第二章教研室的设立第三条教研室设立于院(系)之内,接受所在院(系)的领导和管理及学校职能部门的指导。第四条组建教研室应依托相关学科、专业或课程、教学研究方向。为便于
2、管理并发挥其组织效能,教研室成员人数一般应不少于5人。根据工作需要,教研室可下设课程组,实行课程负责人制。第五条教研室的设置、调整、撤销须报教务处备案。每个教研室原则上设主任1名。成员超过15人或确有必要时,可增设副主任1名。教研室主任应由所在教研室全体教师民主选举产生,由院长(系主任)任命,任期3年,可连任。第六条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一)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及素养;(二)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工作认真;(S)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四)在本学科(专业)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或以上职称;(五)有较高的威信、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第三章教研室
3、的工作职责第七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开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协助院(系)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第八条教学工作(一)协助学院领导组织制定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依据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制定并不断完善所承担课程及实验、实习等环节的各类大纲,编写每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日历;根据教学需要组织教师选用或编写教材、讲义、习题集或声像资料;(二)按照教学计划,做好本教研室每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组织并落实教研室所承担课程及其它各项教学任务;组织教师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度,填写教学进度表
4、;(三)教研室必须对任课教师备课、授课以及作业的布置、批改、考查、考试、实验、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组织对教师教学过程管理、教学质量及各项教学活动的检查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各项教学任务;(四)教研室必须在教师个人备课的基础上,根据任课教师及讲课内容适当组织集体备课;教研室应积极组织教师开展教材分析、专题讨论等教研活动,开展课程建设和教改立项课题的研究;(五)教研室必须建立稳定的听课评教制度,要提前安排新开课教师的试讲、考评工作,落实新开课程及其相关环节的教学任务;定期举行公开课、观摩课,组织教师互相听课、互相评课;积极开展教学方法讨论、教学经验交流以及教书育人心得探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大学 教研室 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