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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XX省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计的原则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XX省地铁、市域快轨、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公共信息导向系统的设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T100Ol(所有部分)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55652020图形符号术语GB/T15566.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15566.4-2020
2、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4部分:公共交通车站GB/T16900(所有部分)图形符号表示规则GB/T16903标志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的设计原则与要求GB/T17695印刷品用公共信息图形标志GB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T185742008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标志GB/T20501.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导向要素的设计原则与要求第1部分:总则GB/T30240.2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第2部分:交通GB/T3101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基于无障碍需求的设计与设置原则GB/T38604.3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评价要求第3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车站GB/T38654公共信息
3、导向系统规划设计指南(应列入参考文献)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3术语和定义GB/T155652020GB/T18574200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4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构成4.1 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的功能及乘车流程,城市轨道交通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以下简称“导向系统”)由以下相互关联的四个子系统构成:a)进站导向系统;b)乘车导向系统;c)换乘导向系统;d)出站导向系统。4.2 导向系统由以下导向要素构成:a)位置标志;b)导向标志;c)列车运行方向标志;d)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图;e)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图;f)信息索引标志;g)车站示意图;h)街区导向图;i)便携印刷品;j)
4、标线;k)乘车导向线;D运营时间;m)旅游信息图;n)安全标志;o)无障碍设施标志。5导向系统基本要求1.1 导向系统设计时应符合GB/T38654中列出的因素,设置应符合GB/T15566.1中规定的总体原则和要求。1.2 设计范围应包括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内部空间、列车车厢和车站适用范围内的室外空间。1.3 导向系统中表示相同含义的图形符号或文字说明应相同。1.4 在对系统内部导向的同时,应提供到达该系统及周边系统的信息。1.5 应保证导向系统内信息的连续性、设置位置的规律性和导向内容的一致性,在系统内所有节点(包括路线上的分流点或汇合点等)应设置相应的导向要素,以对指示目的地及到达目的地最短
5、或最适合的路线进行引导。1.6 导向系统各子系统间应合理衔接,并宜与其他导向系统衔接。1.7 各子系统中,同一地点和站名的标注应一致。5. 8各子系统应按照GB/T31015的规定考虑无障碍的需求。6导向要素设计通用要求5.1 基本要求5.1.1 导向要素的设计应符合GB/T20501.1的要求。5.1.2 导向要素外观和所使用的导向信息元素应保持风格一致。不同导向要素应互相配合和补充,其信息内容应保持一致。5.1.3 导向要素的尺寸应根据车站空间等要素协调设计;同一区域内同一类型标志高度和长度宜各自保持一致,当车站为大型换乘站、交通枢纽站(火车站、机场等)情况,标志牌尺寸和信息内容可进行等比
6、例放大。同一区域中,同一导向要素的尺寸、设置方式和设置高度宜保持一致。5.1.4 导向要素的位置应根据其与周边空间环境及其他设施的关系确定,可与其他设施合并设置。5.1.5 重要位置的导向标志、位置标志宜独立设置。5.2 信息内容6. 2.1信息内容的表达传递应优先使用图形符号。6.2.2信息内容呈现应准确、简明。关键服务设施和设备的位置信息、关键节点和分岔处方向/方位信息应指示明确、清晰。6.2.3信息内容更换频率高或信息量较大时,宜采用电子显示屏作为载体形式;内容更换频率应保证乘客正常阅读需要。6.2.4当信息内容的设置条件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增减、调换、更新。6.2.5信息的运用应符合
7、信息分类原则,不同类别的信息宜运用在不同类型的载体上。6.2.6信息分级、标志组合及导向标志连续性要求应符合GB/T18574-2008中4.2的相关规定。6.3标志元素设计6.3.1图形符号6.3.1.1边长大于IOmm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0001.1、GB/T10001.3GB/T10001.9、GB/T100oLlo的规定;边长为3mmIomm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7695的规定。6.3.1.2制定GB/T10001(所有部分)中未涉及的图形符号,应符合GB/T16900(所有部分)及GB/T16903的有关规定。6.3.1.3使用带有方向性的图形符号时,应避免其方向与实际场
8、景的方向相矛盾;当出现矛盾时,应采用该图形符号的镜像。6.3.2文字6.3.2.1文字、数字应符合GB/T185742008中4.3.54.3.10的规定。6.3.2.2中文默认字间距为0,车站名称在两、三字的情况下,字间距为2倍。6.3.2.3英文翻译应遵守GB/T30240.2的规定。英文的拼写、语句、缩略语等应规范,具体内容应经所在城市市级政府外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使用。6.3.2.4英文字母作为出入口编号使用,应大写并加粗,分隔符为标准字体。6.3.2.5英文默认字距为0;如有英文单词过长情况,宜采用缩写形式,特殊情况下宜进行分行设计。6.3.2.6阿拉伯数字与线路标志色或出入口编号组
9、合使用情况下应加粗。6.3.3图形、文字的组合6.3.3.1组合标志中图形符号、箭头、文字、数字的尺寸应分别统一。6.3.3.2方向符号与图形符号、文字组合使用时,在视觉上应是一个整体,并应与其他导向信息元素有明显区分。6.3.3.3方向符号、图形符号、文字等与其衬底色应有足够的对比度,细节及其相互关系应能在观察距离处清晰分辨。光线不足条件下,应保证有内置光源或足够的外部照明。6.3.3.4单一信息组合采用居中设置方式。6.3.3.5版面横向或纵向布置时,图形、文字的组合排列应符合GB/T185742008中4.3.15-4.3.20的规定。6.3.3.6在同一标志中,同一重要级别信息应使用统
10、一字体大小。6.3.3.7标志中图形、分割线比例关系,宜符合附录A的要求,示例见图1。6.3.3.8标志中图形符号及文字、箭头的比例关系,宜符合附录A的要求。6.3.3.9图形符号、文字与边框应留有适当间隙。图形符号和文字间距在必要时可在字宽方向进行压缩。Hl三sffl图1图形符号及文字、箭头的比例关系示例6.3.4色彩6.3.4.1基础色6.3.4.1.1与进站、换乘相关的信息应采用白色,与出站相关的信息应采用黄色(COMI8Y94KO,PANTONE1090,导向标志牌底色应采用深蓝色(CloOM82Y78K66,PANTONE54630;含线路标志色的图形或规定的特定颜色的图形除外。6.
11、3.4.1.2站台站名标志、安全类标志等的中英文字体应使用黑、白色,不宜使用彩色字体。6.3.4.2线路标志色6.3.4.2.1线路标志色应用于导向系统、地图系统、车辆时,单一线路应采用一种标志色;对有换乘关系的线路,其标志色的选择应进行区别,避免相近色交叠。6.3.4.2.2线路标志色的印刷色宜采用CMYK配色标准,在实际制作中宜对照PANTONE色卡进行校正;宜对线路标志色进行命名。6.4线路、车站名称及出入口编号6.4.1线路名称6.4.1.1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应采用阿拉伯数字编号;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阿拉伯数字和文字相结合。6.4.1.2线路名称信息应包括线路编号、线路标志色、线路中英文信息
12、。6.4.2车站名称6.4.2.1城市轨道交通的车站中文名称应经所在城市市级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以所在地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官方发布为准。6.4.2.2车站名称的英文翻译拼写应经所在城市市级政府外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以所在地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官方发布为准。6.4.3出入口编号6.4.3.1出入口应采用大写英文字母编号,以最接近车站有效站XX心里程线为中心,结合指北针方向以最接近正西方的出入口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对各出入通道由A至Z进行字母顺序编号,如遇到“I”、“0”则越过去进行编号。当同一出入口通道有两个及以上出入口时,按照顺时针从离车站主体最近的通道开始,由附加数字“1”的顺序递增补充编号,例如
13、:“Al、A2”。6.4.3.2项目建设时预留未建的出入口,应预留编号。6.4.3.3项目建设时预留的商业连接通道,原则上不设置编号。可根据协议或需求,设置相关标志。6.4.3.4线路运营期间与商业连接的新通道,原则上不增设新的出入口编号。6.4.3.5换乘车站出入口编号应按一座车站进行统一编号。6. 4.3.6后期建设的换乘车站出入口应在既有车站出入口编号基础上进行顺延编号。如既有车站出入口编号为A、B、C、D,则新建换乘车站出入口在保持原有出入口编号,并遵循6.4.3.1规定的基础上,从E、F、G顺序编号0如新建车站出入口与原出入口共用通道且并非预留出入口时,可对共用通道的原出入口遵循6.
14、4.3.1的规定重新编号,例如按照AUA2、A3形式编号;且每个编号仅对应一个出入口,不应出现重复。7位置标志6.1 车站位置标志6.1.1 车站位置标志宜设置在靠近道路一侧,易于乘客、车辆发现,应避开客流线路、地面建筑、景观遮挡等因素,相关示例见图3。6.1.2 标志设计应考虑夜间、不良气候条件下的发光需求。6.1.3 标志应满足安装牢固,耐候性高,易于维护的要求。6.1.4 标志内容宜包括国家标准规定的地铁标志、地铁行业标志、车站名称、出入口编号等。6.2 出入口位置标志7. 2.1应设置在车站出入口的醒目位置。7.2.2标志内容应包括线路编号,线路标志色、中英文站名、出入口编号、国家标准
15、规定的地铁标志等,相关示例见图2。A出入口Entrance中山公园站Zhognshan Park图2标准站出入口位置标志示例7.3 客运服务设施位置标志客运服务设施位置标志一般包括服务中心、无障碍电梯等,标志内容应包括图形符号或组合、中英文,周边信息等,相关示例见图3。图3客运服务设施位置标志示例7.4 票务设施位置标志7.4.1票务设施位置标志应设置在相应设施的上方或附近位置,包括但不限于售票处及自动售票、网络售票、其他售票方式及其他票务处理服务;标志内容一般由相关图形符号和中英文信息组成,相关示例见图4。售票处Tickets图4售票处标志示例7.4.2检票设施位置标志应设置在乘客通往自动检票设备或人工检票口的通行区域的相应位置。7.4.3检票设施位置标志信息内容应包括检票进站、禁止通行、检票出站图形符号和相应中英文信息,相关示例见图5。禁止通行NoEntryLtl检票出站Check Out图5检票设施位置标志示例7.5站台站名标志7.5.1 站台站名标志应根据站台形式和结构设置在站台的上方、侧墙、立柱、站台门外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