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docx
《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docx(11页珍藏版)》请在第壹文秘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提升园区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打造升级版小微企业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明确园区目标定位(一)发展定位。小微企业园是小微企业集聚、规范、创新、绿色、安全发展的特色化基础平台,新产业、新动能培育孵化基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承载地,具有准公共属性。坚持“一园一品”“一园一业”原则,园区产业集聚度不低于70%,建设“专、精、特、新”小微企业园。市小微企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小微企业园备案认定。(二)主要目标。争
2、取到2025年,建成小微企业园22个以上,其中2022年新建成3个,2023年新建成4个,2024年新建成4个,2025年新建成4个。入园集聚小微企业600家以上,创建省级数字化示范园区2个,基本形成产业集聚、企业集中、服务集成、发展集约的小微企业园新格局。二、加强园区建设规划(一)做好总体建设规划。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要切实履行小微企业园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布局科学、规模合理、产业协同、分步推进”原则,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鼓励采用“园中园”模式,在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小微企业园;鼓励利用符合条件的“三改一拆”整理土地和城镇低效用地建设小微企业园;鼓励利用旧厂区、旧厂房建设小微企
3、业园。(二)优化园区设计规划。综合考虑园区定位、企业规模和行业特点等因素,加强园区总体设计,明确功能布局、建筑规模、厂房结构、配套设施等内容,合理规划生产、展示、仓储、物流、办公、停车等功能区块。三、完善园区建设标准(一)建设规模要求。以制造业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建筑面积一般应在2万平方米以上;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的小微企业园建筑面积一般应在1万平方米以上。鼓励新建占地面积在100亩以上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的生产制造类小微企业园。(二)主体建设要求。小微企业园用地容积率一般应达到2.0以上,建筑密度40%-60%,建设高度20米一50米(门卫、配电及环卫等附属设施除外),绿化率IOT5%,厂
4、房结构设计必须符合消防安全等相关规定,并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求。按省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建标准,不可设置机械停车位,不可建筑物底层架空设置停车位,按要求建设地下停车场、屋顶光伏。(三)生产生活配套要求。园区道路、电力、通信、供气、供热、给排水等基础配套设施齐全,集中配套一定比例的食堂、办公场所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用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的15%,严禁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物业管理用房不小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oo实施雨污分流,污水入网。不能实施污水入网的,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5、鼓励建设消防站(含微型)。四、加强园区建设规范(一)规范项目立项审批。小微企业园建设项目需通过市政府招商引资项目集体会审或迁扩建项目会审,相关部门联合审批立项。依法办理用地审批、规划许可、消防安全、能评、环评等手续。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按要求报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认定。(二)加强项目建设管理。1.签订项目管理合同。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要制定小微企业园分年度建设计划,与小微企业园开发主体签订项目管理合同。对开发建设要求、价格限制、租赁期限、企业入园、最低亩均产出、企业退出等进行约定,对在建和新开工小微企业园项目实行全流程清单式管理。小微企业园亩均税收要求参照市标准地”
6、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办法执行。2 .制订项目建设方案。小微企业园开发主体要制订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小微企业园区建设选址、发展目标、产业定位、功能布局、建筑规模、容积率、厂房结构、建筑特色和风格、招商方案(明确房产销售的最高价格、自持比例等)、投资模式(联合开发模式的,须明确投资比例、分摊方法)、细化的分割方案(明确可供分割的最小单元)和建设进度要求等内容。要明确环保设施、研发平台等公共配套设施,明确物业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管理合同约定,项目建设方案需经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同意,并由属地报市小微企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3 .严格项目建设施工。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要求实
7、施,确保工程质量。道路、电力、通讯、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加强政府投资引领。坚持以政府主导开发为主,其他市场开发为辅的多元化开发模式,加大政府对小微企业园建设的投入力度。因地制宜选择政府主导开发、龙头企业开发、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发、企业联合体建设、行业协会牵头建设、集体经济组织利用自有存量建设用地开发等模式。五、加强园区管理规范(一)打造专业化运营机构。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要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经营管理模式,推动建立产权清晰、职责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园运营机构,完善各项管理服务制度。积极鼓励行业龙头企业、行
8、业协会或市内外专业园区运营商等参与小微企业园运营管理。有条件的小微企业园可实行或纳入社区化管理。小微企业园的运营公司聘请由开发主体直接确认,并随同建设方案报市小微企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严格企业出入园机制。入园企业应符合园区定位,属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高新区会同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单位制定入园标准,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入园企业进行联审遴选,遴选结果报市小微企业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小微企业园开发建设单位与入园企业签订企业入园管理合同,对项目投资强度、亩均效益、安全环保等进行约定。符合条件的入园企业自首次入驻或省级认定年度起设置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后达不到约定的,按约退出园区。(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企业 建设 管理 若干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