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入镇购房补助申请审批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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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灌南县农民退出宅基地进城入镇购房补助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身份证号码职业原住址镇村(社区)村民组家庭成员情况与申请人关系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职业原住房情况主房面积平方米间数结构类型偏房面积平方米间数结构类型宅基地情况东至西至面积平方米南至北至新购住房情况地址灌南县镇小区栋单元室面积平方米申请人意见本人家庭原系镇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改善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于年月日,在镇小区购买商品住房居住,原有住宅自愿拆除,宅基地自愿退出并不再申请宅基地,申请按灌政办发202065号文件精神给予补助。申请人(签字):家庭成员(签字):年月日村(社区)两委审核意见经审核,申请人及
2、其家庭成员系我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住房在我村(社区)组,原住宅和宅基地情况属实,新购买商品住房情况属实。审核小组成员(签字):两委负责人(签字):村(社区)委(公章):党组织(公章):镇政府审核意见经复核,申请人所填家庭成员、新买购商品住房情况、原住宅及宅基地情况属实,符合灌政办发202065号文件规定的退出宅基地进城入镇购房补助政策。审核人(签字):镇分管人(签字):镇长(签字):镇政府(公章):县住建局审批意见经审核,申请人原住宅及宅基地情况属实。按照灌政办发202065号文件精神,申请人可以享受退出宅基地及房屋拆除进城入镇购房补助政策,房屋补助总额以实际测算为准。经办人(签字):分管人(签字):主要领导(签字):县住建局(公章):原住宅房屋拆除及宅基地退出验收情况经现场查验,申请人原住宅房屋已于一年月日自愿拆除,宅基地已复耕并达到验收标准,同意发放宅基地退出补助一万元房屋拆除补助一万元,购买商品住房补助一万元,合计补助一万元。查验人(签字):村(社区)委(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县住建局(主要领导签字并公章):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9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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