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阳一中校区改建停车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修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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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阳一中校区改建停车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修改稿)为确保罗阳一中校区改建停车场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依法依规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参照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房屋征收范围及用途(一)项目名称:罗阳一中校区改建停车场项目。(二)征收范围:罗阳一中校区改建停车场项目征收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建(构)筑物(具体范围以政府部门测定核实的征收范
2、围红线图为准)。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二、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本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对项目征收范围内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博罗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同时博罗县人民政府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方案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合理的补助和奖励。三、房屋征收签约时限自征收决定公告公布之日起90日内完成全部房屋征收签约搬迁工作。四、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实
3、施单位房屋征收部门:博罗县自然资源局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博罗县人民政府罗阳街道办事处五、房屋征收补偿及价值确认(一)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二)被征收房屋价值的确认: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确定。本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由房屋征收部门推荐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给被征收人,在征收决定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自行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投票决定,或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4、。(三)未经依法登记的建筑(包括框架、混合、砖木结构等房屋)的价值确认:对征收范围涉及未经依法登记或手续不齐或无手续经认定可参照合法建筑补偿房屋的认定程序:由被征收人提出申请,经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当地居(村)委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调查、认定和核实,先确认房屋权属关系并提出是否可按合法建筑进行补偿的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房屋征收部门、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认定。对产权证未载明建筑面积或实际与证载面积不符或产权登记手续不齐或无手续的房屋是否可参照合法建筑进行补偿,按照前述认定程序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四)对于被征收房屋仅有部分房屋产权证载面积属于征收范围内,其余部
5、分房屋产权证载面积不属于征收范围,且因征收位于征收范围的部分证载面积房屋会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或严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功能的,经房屋征收部门调查核实后,可参照本方案规定将不在征收范围的房屋部分与位于征收范围内的房屋部分一并进行补偿。(五)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以及所占用的国有土地面积原则上以房屋和土地产权证件证载面积为准。证载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不相符、没有产权证件或产权证件未载明面积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测量规范进行测量。(六)其他合法建(构)筑物、附着物、青苗等,参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惠府(2021)27号)有关标准给予
6、补偿。六、住宅房屋一次性签约补助标准针对被征收的合法产权住宅房屋或经认定可参照合法建筑补偿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按本方案规定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给予一次性签约补助。其标准按实际符合居住使用条件的被征收的永久性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补助金额1140元。非住宅房屋,不给予一次性签约补助。七、搬迁补助费标准被征收人一律自行搬迁,房屋征收部门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一)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15元/平方米计算,每户不足100o元的按IoOO元补助;需要二次搬迁的,按照相同标准给予二次搬迁补助费;(一)有线电视移装费:150元/户;(三)固定电话移装费:150元/号
7、;(四)空调拆装费:300元/台;(五)家用热水器移装费:IOo元/台;(六)网络移装费:150元/户;(七)太阳能、空气能热水器移装费:600元/台;(八)管道燃气迁移费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支付;(九)涉及设施设备等动产搬迁的,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搬迁补助费评估,并按规定审核后给予补偿;(十)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置换的,按照所选择的置换房屋的建筑面积给予第二次搬迁补助费,第二次搬迁补助费在安置房屋建成后通知交付使用时支付。八、临时安置补助及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标准被征收人一律自行过渡,实行临时安置补助或补偿。具体标准如下:(一)临时安置补助对被征收符合居住使用条
8、件的永久性住宅房屋,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过渡期住房。(1)选择货币补偿的,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和同区位、同类住宅房屋平均市场租金单价(根据房屋市场租金分析报告确定)计算,一次性补助12个月。(2)选择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所选择的调换房屋建筑面积和同区位、同类住宅房屋平均市场租金单价(根据房屋市场租金分析报告确定)计算,补助至安置房建成后通知交付使用之日后90日止,每6个月支付一次。(3)非住宅房屋,不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因征收产权登记为商业(商铺)、厂房的房屋或办公、仓库类房屋或在本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前已实际用于经营的,被征收人能够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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